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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全面细致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就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报告如下。
一、高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市政府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严格落实常务会学法制度,科学谋划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每季度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和本部门绩效考评指标。将市委书记、市长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将部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为每年法治政府建设中的指标。把法治政府建设真正摆在全市工作的突出位置,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把党的领导切实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在市委统一领导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调整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由原来市政府牵头主抓,上升为市委统一领导、市委市政府齐抓共管;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市政府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责任目标、市政府工作报告、和市委工作会议重点任务。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持续完善“1211”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完成法治河南(法治政府)建设网络督导平台资料上传工作,开展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建立工作专班,先后四次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推进会,印发宣传方案及措施,营造浓厚氛围。健全法治建设报告制度。每年市政府常务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市政府领导每年对法治政府建设考核通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出台等重要事项都亲自审批;对我市在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行政复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法治干部人员不足等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都组织研究着力解决,确保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加大简政放权力度。通过优化办事流程、精简审批环节、缩短办事时间,完成2297项事项的认领及模板引用工作,其中“马上办”事项2220项,占比96.6%,“网上办”事项2255项,占比98.2%、“就近办”事项2125项,占比92.5%,“一次办”事项2256项,占比98%。“自助办”事项1881项,占比82%。不见面审批事项占比98.17%。依据国务院、省政府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通过3次清理,先后取消行政审批83项,取消率达到41.9%,承接国务院、省政府下放行政审批事项24项,并将审批时限在法定时限基础上压缩70%。对无需提供的材料,一律取消,审批核准类项目由法定时限20天压缩到10天,备案类项目承诺3个工作日办结。汇总84项可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全面推行“证照分离”全覆盖工作,将526项行政许可采取直接取消审批(共13项)、审批改为备案(共8项)、优化审批服务(共445项,含中央层面设定442项、河南省层面设定3项)实现“照后减证”。加强事中事后监督管理。依托全省政务服务网,完成“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基础工作,全市27个单位1746名执法人员信息全部录入数据库,完成784项监管事项录入,完成率100%。全面梳理现有涉企现场检查事项,压减重复或不必要检查事项。开展信用综合评价,分别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文化市场、住房建设、纳税、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领域对全市15个重点环保企业、345家安全生产企业、97家上网服务行业主体、建筑市场主体、纳税主体、23.5万农户和8200户贫困户开展信用评价。累计使用联合奖惩接口进行信用核查38092余次,涉及主体个数33355个,奖惩对象8739个,联合奖惩反馈案例129个。召开汝州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全面清理含有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妨碍统一市场公平竞争的文件。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了2个全省通办窗口,均可依托省综合受理平台,通过异地收件登记受理全省800项全省通办事项,由对方进行材料审核,实现全省通办。通过平板、动态二维码、电话邀评等方式邀请办事群众积极进行“好差评”评价。评价数从1449件提升到54860件,办件评价率从1%提升到8.3%,好评率99.99%,差评整改率100%;建立了便捷高效、规范统一的12345政务便民热线。
三、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
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程序、期限和方式开展备案工作,依法依规制定规范性文件。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印发《汝州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暂行规定》,各级党政机关普遍建立了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机制。2021年,政府法制机构共参与审核各项重大决策文件120余件,参与审核重大项目合同40多个。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市政府常务会学习了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等会议精神,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集中学习了《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听取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汇报4次。组织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并对全市245名行政执法骨干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和业务能力考试。各执法单位通过举办法治讲座、业务培训、法律知识考试等方式,不断增强自身综合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
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依法决策机制健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落实《汝州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制度》。规范决策流程。市政府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除涉密或依法不得公开的事项外,一律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征求公众意见。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制度,推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工作机制,加强重大涉法事务审查,发挥市政府法律顾问的咨询论证作用,巩固行政机关法律顾问全覆盖成果,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作出重大决策前,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及有关专家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建议并通过集体讨论通过。
五、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加大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重点领域违法行为的检查、查处和打击力度。2021年全市共作出10073件行政处罚案件,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为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打击,有效的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提高了群众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满意度。执行亮证执法。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外,汝州市行政执法工作严格落实2人以上执法规定,严格执行“亮证执法”,严把执法证件办理、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关口,全年新办理行政执法证件115个。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汝州市现有行政执法记录仪1414台,照相机354台,录像机82台,录音机72台,执法定位手机34台,对讲机348台,这些执法音像设备都正常运转。严格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等活动,规范全市行政机关行政执法行为。在全市相关单位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确定27个政府工作部门及21个乡镇(街道)列入清单行政职权3349项(其中行政许可347项,行政处罚1945项,行政强制103项,行政征收16项,行政给付43项,行政检查231项,行政确认210项,其他职权454项)。行政执法经费统一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贯彻。
六、服务型执法稳步推进
通过抽查执法卷宗、培育执法标兵、评选优秀行政调解案例、设立行政调解室等方式,不断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服务意识,行政执法方式更灵活,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全市执法任务较重的28家单位都设立了行政调解室,对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对我市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单位进行实地调研、座谈研讨,对示范点进行再培育、再提升,充分发挥示范点引领作用,推荐参加全省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单位创建。组织示范点与平顶山市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单位结对子,开展传帮带活动,参加全省服务型行政执法比武活动,我市服务型行政执法能力水平明显提升。
七、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
完善党内监督体系。完善巡察整改、督察落实情况报告制度;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完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发挥人大监督作用。市人大代表紧密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积极建言献策。充分发挥审计检查作用。建立动态跟踪机制,各单位对照上一年度审计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财政信息专栏、规范性文件专栏、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等栏目,及时更新公开信息,方便群众查询。未发生因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而产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八、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积极搭建“三个平台”,不断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市级建立了集律师服务、法律援助、公证、人民调解为一体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先后成立了8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与21个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462个村(居、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形成了“纵到村居、横到行业、访调对接、交叉辐射”的调解体系,起到了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积极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机制,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坚持调防结合的工作原则,不断推进警调对接、访调对接、诉调对接、矛盾纠纷案件分流机制和奖励机制等五项机制,切实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基础性作用,形成多元化预防调处化解矛盾纠纷机制,为维护社会稳定、经济发展起到了保驾护航作用。健全人民调解队伍,选好管好专兼职人民调解力量。积极选配专、兼职人民调解员深入开展工作。出台相关文件对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人民调解委员会补助经费、专职人民调解员聘用经费、案件补贴经费、专家咨询费进行了细致明确的要求。市财政每年将120万元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拨付到位,落地落实。狠抓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普遍实施以案释法制度。及时健全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制,结合全市“七五”普法和年度普法工作要点,对法律学习宣传作出重点安排,将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形成密切配合、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借助每年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契机,组织全市各单位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并选派专业的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为群众解答疑难问题,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规范行政复议工作程序。制定我市的行政复议工作制度,成立行政复议委员会。印制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系列学习资料,包括制度汇编、典型案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行政法官会议纪要,向各乡镇(街道)以及市直各部门发放学习。
九、重大突发事件依法预防处置
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制订汝州市2021年防洪抢险应急预案、2021年防汛抗旱工作要点、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成员职责和工作规则,并与各乡镇(街道)签订《汝州市2021年防汛抗旱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防汛抗旱责任,考虑不同人群尤其是老年人需要,提前谋划和安排好群众转移方案、撤退路线和安置地点,提供了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应急救援和保障服务,在思想上、组织上和物质上做好防大汛、抗大灾的应急救援和保障服务充分准备。7.20暴雨灾害中,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及时申请上级调拨救灾物资和组织接收社会捐赠物资9类27118件,第一时间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对我市容易引发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和公共卫生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定期进行检查、监控,并按照国家规定向社会公布,积极开展广泛宣传。2021年,全市重点行业开展各类应急救援演练活动526余次,组织各类应急救援演练活动5623余人次。初步建立应急管理局联合消防、水利、气象等20个单位建立应急会商机制,加强监测,及时预警,定期科学研判我市风险,探讨研究防范措施,实施区域联防联动;探索建立应急联动机制,组合应急救援队伍,对负有处置突发事件职责的工作人员定期强化技能培训,确保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快速反应、有效应对。
十、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升
坚持法治导向。市委坚持把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作为评价干部的重要标准,贯穿到选人用人工作的各个环节,在档案审核、民主测评、考察谈话时,注重全方位、多渠道了解被考察干部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情况,对每名提拔重用的领导干部,坚持按程序征求法院、检察院、司法局、政法委、公安局、卫健委等单位意见,对违法乱纪影响使用的干部,坚决不予提拔重用。强化教育培训。将宪法等法律法规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必学内容,2021年,我市共培训干部4000余人次,通过专家课堂宣讲、课后培训考试等方式,教育引导广大干部深刻理解法治建设的重大意义,明白法治建设的任务要求,增强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能力。
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提出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行政决策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机制需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程度还要进一步提高。二是行政执法监管需要进一步加强。少数执法领域仍存在多头执法、执法不协调、执法权责不匹配、执法人员素质能力不适应的情况。三是法治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力量不足,专业的法律知识人才缺乏,与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任务不相匹配。四是存在执法不全面、不均衡的问题,在实际执法工作中,存在执法盲区或者选择性执法的问题。2022年,市政府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措施,扎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推动全市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法治汝州建设增光添彩。
特此报告。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