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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thjjrzfj-00000-2025-00027
  • 发布日期
  • 2025-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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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汝州市磊鑫实业有限公司煤矸石回收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机构:汝州市人民政府->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汝州分局 发布时间: 2025-01-26 浏览次数:

关于汝州市磊鑫实业有限公司煤矸石回收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汝州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汝州市磊鑫实业有限公司煤矸石回收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进行批准。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01月26日-2025年0207日(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单位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

与情况

1

汝州市磊鑫实业有限公司煤矸石回收再利用项目

汝州市磊鑫实业有限公司

汝州市小屯镇鲁辛庄村

平顶山坤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占地16603平方米,主要建设生产车间、中煤车间、办公室、食堂及配套附属设施。

施工期

废气:施工场地定期洒水,及时清理土方,扬尘物料进行覆盖,加强管理,标准化施工。

废水:生活废水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肥田;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工地,不外排。

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晚间(19:00—22:00)禁止高噪声设备施工,午间(12:00—14:00)及夜间(22:00—6:00)禁止施工。

固废:建筑垃圾场用于土方回填,不可回用垃圾运至建筑垃圾堆场综合处理。

运营期

废气:生产车间密闭,安装硬质门,输送廊道密闭,安装喷干雾降尘设施,厂区道路硬化,定时洒水清理,进出口设置车辆冲洗装置。破碎、筛分机在车间内二次密闭,颗粒物通过覆膜滤袋除尘器处置,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装置。

废水:洗选废水通过混凝沉淀池+清水池+压滤机+沉淀池处置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生活废水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肥田。

噪声:减震基础、消声器等。

固废:生活垃圾经垃圾箱收集后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沉淀渣收集后随洗选矸外售;废吨包收集后外售;废PAM包装袋交由PAM生产厂家回收;除尘器收尘及车间降尘收集后随洗选矸外售;废机油和废油桶收集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75-7067063

通讯地址: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汝州分局

邮    编:467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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