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所有:中国河南省汝州市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汝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维护:平顶山市电子政务外网运维中心
地址:汝州市丹阳中路268号 邮编:467599
网站标识码:4104820001
豫公网安备 41910302000101号
豫ICP备12009804号-1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营商环境综合配套改革工作部署,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以高品质营商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25年年底前,营商环境各项工作机制、政策措施健全完善,经营主体活跃度和满意度大幅提高,营商环境建设水平力争迈入全省第一方阵。
二、重点任务
(一)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引领,构建高效权威的工作推进机制。重塑营商环境领导体制,优化调整我市营商环境议事协调机构。健全礼敬企业家的政策措施,重构助企服务模式,精心为企业选派“企业服务管家”“金融服务专员”“警务服务专员”“法律服务专员”等,构建我市“多位一体”助企服务新模式。(责任单位:市委改革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以要素市场化高效配置为核心,打造便捷高效的市场化营商环境。构建高效率的生产要素配置体系和高水平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两个体系”,营造便利的市场准入环境和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两个环境”,形成一批具有全省影响力的重大创新举措,有效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市市场监管局等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以企业权益全生命周期保护为主线,打造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实施高质量立法护航、政务诚信提升、司法提质增效、法律服务提升、执法服务升级、政务服务水平提升“六大行动”,为我市营商环境全面提升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坚强法治保障,让经营主体放心投资、专心创业、安心发展。(市司法局等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以制度型开放为牵引,打造开放包容的国际化营商环境。聚焦高效透明政务服务保障、外商投资自由化、对外贸易便利化、改革创新成果运用、平台通道引领提升、宜居生活国际化等“六大任务”,建立高水平内陆开放高地,着力提升营商环境国际化水平。(市商务局等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综合配套改革工作的统筹协调。各级、各部门要围绕本方案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分工,实行项目化、清单化管理,于每季度末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二)鼓励改革创新。鼓励各级、各部门争做改革试验田,在法治框架内积极探索原创性、差异化的改革措施,形成善于破解难题、勇于干事创业的良好局面。
(三)强化督导问效。将综合配套改革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督查事项,开展日常督查和专项督查,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地见效。
(四)注重宣传引导。加大综合配套改革政策举措和工作成效宣传力度,营造“比学赶超”浓厚氛围,讲好汝州营商故事,擦亮汝州营商金字招牌。
附件:
1.市场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台账
2.法治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台账
3.国际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台账
附件1
市场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台账
序号 | 重点任务 | 责任单位 | 备注 |
一、营造便利的市场准入环境 | |||
1 | 推进经营主体“一业一证”改革。持续推动同一行业经营涉及的多项行政审批事项跨部门集成办理,向经营主体颁发一张综合许可凭证,实现“一表申请、一网通办、一证准营”。制定“一业一证”综合许可目录,在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等行业率先推行“一业一证”改革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行业综合许可范围,强化行业综合许可凭证在行政审批、政务服务、行政执法等领域应用。 | 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大数据中心、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健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
2 | 实施经营主体准营承诺即入制。以经营主体需求为导向,在不涉及国家安全、意识形态安全、社会稳定、生态环境安全、金融业审慎监管及重大公共利益的领域,按照稳妥审慎、风险可控的要求,依法依规分批次推动高频行业实行经营主体准营承诺即入制。政务服务部门通过告知承诺书一次性告知经营主体从事特定行业经营活动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许可条件、法律法规依据以及所需材料目录、提交方式、提交期限等,由经营主体书面承诺已经符合要求并提交必要材料,即可取得行政许可。优化消费领域企业准营制度,在风险可控、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探索食品经营许可远程核查,加强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事前指导和服务。建立健全经营主体准营承诺即入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信用约束机制,营造守信受益、失信受限的诚信氛围。 | 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大数据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
3 | 推行经营主体“承诺制注销”“代位注销”。研究制定推行“承诺制注销”“代位注销”工作方案,明确适用范围、办事流程、材料清单等,优化退出流程、降低退出成本、畅通退出渠道。探索建立吊销未注销经营主体公益清算强制退出机制,注重试点先行,强化府院联动,解决长期以来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吊销未注销经营主体退出难题。 | 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市法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
4 | 推行电子营业执照集成应用。持续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应用范围,提供电子营业执照版式文件下载服务,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在经营主体准入、纳税申报、银行开户、社保缴纳、招投标等经营主体办理量大、关注度高的领域和事项中的应用,强化部门和地方信息共享,提升电子营业执照认可度。统一纸质营业执照和电子营业执照二维码,建立统一的“企业码”制码、验码机制,全面推进“一企一照一码”应用,加强和其他涉企电子证照、政策服务信息等关联融合与一体化应用,为经营主体提供规范的主体身份及涉企信息的出示、查询服务。基于统一的电子营业执照和企业电子印章同步发放体系,进一步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便捷化联合应用场景,推动办事所需信息免填写、纸质材料免提交,降低经营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探索码上亮证、码上监管、码上共治,涉企证照“一照关联”“一码通行”。全面推广经营主体身份码(企业码)一体化综合监管。 | 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大数据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
5 | 推动经营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标准化登记。搭建运用标准化住所(经营场所)数据库,推动经营主体登记信息和不动产登记信息互通共享、双向调用,提高防范虚假住所登记风险能力。健全住所(经营场所)管理制度,支持“一照多址”“一址多照”、住宅商用、集群注册等企业开办经营模式,释放经营主体住所利用效能。 | 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 | |
6 | 健全经营主体歇业制度。为经营困难的经营主体在“存续”状态和“注销”状态之间提供“歇业”缓冲,制定经营主体歇业社保经办服务指引,探索允许未产生经营收入的歇业经营主体按次申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推动经营主体歇业“一次办”,实行市场监管、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保、公积金等部门办理事项“一窗受理、一网申报、并联审批”。 | 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大数据中心牵头,市税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
7 | 提高经营主体登记便利化水平。拓宽企业出资方式,探索支持知识产权使用权出资。允许个体网店将网络经营场所变更为线下实体经营场所,允许个体工商户自愿变更经营者。简化企业跨区域迁移涉税涉费等事项办理程序。扩大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全程网办”范围,外籍人员持护照可在线办理企业设立、变更登记。 | 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大数据中心牵头,市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
8 | 持续完善经营主体退出机制。畅通经营主体退出渠道,持续提升经营主体注销便利度,创新“跨部门注销预检服务”,注销预检服务关口“前移”,经营主体可根据预检结果采取相应处置措施,无需再行转为普通注销程序,有效缩短企业注销登记周期。持续完善企业登记注销、税务登记注销、银行账户销户、社保登记注销、医保登记注销、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注销、用电销户、自来水销户、停气封存、热力用户销户、海关进出口收发货人注销等并联注销。促进经营主体更好更快地“新陈代谢”,切实增强企业满意度和获得感。 | 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税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汝州供电公司、市住建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
9 | 推动降低经营主体准入成本。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推动清单事项全部网上办理。建立健全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制度,对带有市场准入限制的显性和隐性壁垒开展清理,并建立长效排查机制。深入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持续提升利用外资水平,全面落实准入后国民待遇,加强外商投资合法权益保护,促进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 | 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牵头 | |
10 | 推动工业产品快速准入、投产上市。全面提升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批“全程网办”服务水平,持续推进发证、注销等事项“跨省通办”。推广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提供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等线上线下综合服务。 | 市市场监管局牵头 | |
二、构建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 |||
11 | 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强化公平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建立公平竞争内部特定机构统一审查、第三方评估工作模式,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将公平竞争审查作为制定和调整产业政策的必要程序,推动产业政策向普惠化、功能性转变。开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线索排查,清理废除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 | 市市场监管局牵头 | |
12 | 推进公共资源交易规范公开。健全招标投标领域常态化治理机制,不定期发布和更新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负面行为清单”,明确监管重点,警示违法行为。加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线上“一站式”服务,引导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无抵押、无担保贷款服务。试点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招投标评定分离改革。探索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告知承诺制度,企业承诺招标方案符合相关条件即可开展招标工作,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改革。 |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牵头 | |
13 | 加强涉企第三方机构监管。梳理涉企政务服务中介事项,按照“谁审批谁梳理,谁主管谁监管”的要求,建立并公布涉企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和第三方机构清单。加强线上线下中介平台建设,引导优质第三方服务机构进驻政务服务网上中介超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加强对涉行政审批中介技术服务行为的管理,全面推行以信用为基础的多维评价体系,以“信用监管”促进涉审中介机构良性竞争发展,完善第三方服务监管制度,规范第三方服务机构执业。 | 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务大数据中心、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
14 | 营造反垄断工作新常态。维护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竞争规则,加强经济调节。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不得利用数据和算法、技术以及平台规则等从事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行业协会应加强自律,自觉引导本行业经营者依法竞争、合规经营。 | 市市场监管局牵头 | |
15 | 加快信用监管数字化转型。升级现有数字化系统及平台功能,打通部门间信息孤岛。运用信用监管,归集各行政部门处罚记录和检查结果,为企业信用“精准画像”,分级分类确定“双随机”监管抽查比例和频次,实现靶向监管、精准监管。推动实现移动监管,通过PC端和移动端同步应用,完善检查反馈、现场取证、监管文书电子化处理、信息查询、现场处罚等各类功能,不断提升行政监管效能。推动实行“全流程风险智控、全过程溯源倒查、全链条闭环管理”的数字化信用监管模式。 | 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大数据中心牵头 | |
16 | 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出台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规定,实施清单管理,将“首次不罚”“无主观故意不罚”作为执法的基本原则,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推广柔性执法,建立容错纠错机制,让执法更有“温度”。 | 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
17 | 建立精准高效监管新模式。按照“一网通管”原则,持续优化“互联网+监管”,配合构建全省“一网智管”体系,全力推动智慧监管广泛应用,实现监管由数字化向智慧化的跨越。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将有关联的多个监管事项梳理整合为综合监管“一件事”,统筹推进业务融合、数据融合、技术融合,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切实提高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 | 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大数据中心牵头,市司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健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
18 | 健全事前事中事后全覆盖的信用监管机制。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等事项中,扩大信用承诺制和信用报告适用范围,对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提供容缺办理等便利措施。将享受便利的经营主体纳入抽查范围,对履行承诺情况进行跟踪检查。落实信用承诺全省互认。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根据企业信用风险等级实施分级分类监管。依法依规认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并实施联合惩戒措施,提高违法失信成本。 | 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牵头 | |
19 | 提升信用报告集成服务水平。推广应用全省统一的企业信用报告模板(无违法违规证明版),推动“一纸信用报告”替代多领域无违法违规、行政合规等证明,提供线上线下信用报告查询、下载、打印等服务,为企业在办理上市、发行债券、招标投标、评优评先等活动中减材料、少跑腿、降成本。 | 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 |
20 | 建立“双书同达”信用修复机制。按照“谁处罚、谁提醒”“一处罚一告知”原则,将行政处罚决定书、信用修复告知书同步送达经营主体,告知信用修复流程、时限、标准和应提交材料等事项,提醒经营主体及时履行处罚义务、纠正失信行为、维护自身信用,提高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办理效率。按照部署开展民营企业失信名单滥用问题专项治理。 | 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牵头 | |
三、打造高水平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 |||
21 | 促进知识产权价值转化。加强政策引导和风险防范,多元化筹措资金设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综合运用担保、风险补偿等方式降低信贷风险。探索担保机构等通过质权转股权、反向许可、拍卖等方式快速进行质物处置,保障金融机构对质权的实现。开展专利开放许可试点,推动专利技术转化运用提速。加强知识产权金融创新,将知识资产与金融资本有效融合,探索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试点工作,实现知识产权经济价值的最大化,促进科技创新成果更好地带动经济社会发展。 | 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平顶山金融监管分局汝州监管组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
22 | 完善知识产权信用体系。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信用体系建设,按照省知识产权信用标准体系,做好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信息记录,落实分级分类信用监管机制,依法依规对知识产权领域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 | 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
23 | 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供给。加快知识产权运营管理中心建设,广泛开展知识产权转移转化、信息咨询、孵化等服务,培育知识产权交易、知识产权服务、知识产权投融资、知识产权前沿信息索引新载体,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加强高端优质资源引进,打造功能完备、服务优质的高端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完善知识产权服务政策体系,扩大知识产权服务规模,提升综合服务能力。 | 市市场监管局牵头 | |
24 | 开展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服务。加强数据知识产权研究,充分利用国家知识产权登记认证服务平台,不断促进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在有关金融机构积极开展数据知识产权相关金融产品创新,共同推动数据流转交易使用。 | 市市场监管局、平顶山金融监管分局汝州监管组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
四、构筑高效率的生产要素配置体系 | |||
25 | 提升要素市场公共服务供给。持续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清单,拓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功能,逐步将平台覆盖范围扩大到适合以市场化方式配置的自然资源、资产股权、环境权等各类公共资源;进一步清除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隐性门槛和壁垒,统一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实现公共资源交易领域CA证书兼容互认。积极支持各层各类要素交易平台与金融机构、中介机构加强合作拓宽领域,形成涵盖产权界定、价格评估、流转交易、担保、保险等业务的一体化综合服务体系。 | 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市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平顶山金融监管分局汝州监管组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
26 | 创新产业空间供给模式。加强土地综合开发和混合利用,创新重点产业土地供给模式,开展优质产业空间供给试点,按照“定制化设计+低成本开发+高质量建设+准成本提供”的优质产业空间供给模式,面向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分割销售或长租。推动以市场化方式盘活存量用地,鼓励通过依法协商回收、协议置换、费用奖惩等措施,推动城镇低效用地腾退出清,大力推进国有企事业单位存量用地盘活利用,鼓励经营主体通过建设用地整理等方式促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 | |
27 | 提升金融服务发展能力。推动金融服务供给增量提质,积极推行“豫正贷”“政采贷”“电力贷”“税易贷”等应用,推动担保登记电子数据库与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互联互通。拓宽融资渠道和抵押物范围,指导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用好民营企业债务融资支持工具,引导扩大动产、知识产权等抵押融资规模,推动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绿色电力证书等环境权益成为合格抵质押物。加大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力度,构建小微企业“首贷户”培育长效机制,建立小微金融服务顾问制度,组建金融专业服务团队,建设“首贷续贷服务中心”。开展“投担联动”融资服务,运用融资担保、创业投资、金融增信、保证担保、商业保理等多元业务模式,为中小微科技型企业提供从初创期到成熟期的全方位投融资综合服务。推动各行业领域融资信用服务平台通过省级节点接入全国融资信用服务综合平台网络,完善统一的信用融资服务体系,健全面向银行、保险、担保、信用服务等机构提供接入服务的工作机制和信用数据资源共享共用机制。 | 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平顶山金融监管分局汝州监管组、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
28 | 优化人力资源发展环境。提升人才供给服务能力,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探索评审式、目录式、合作式等多样化人才引进方式,编制重点领域、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建立汝州籍在外人才信息库。创新人才评价模式,在条件成熟的头部企业建立以企业为评价主体的“一试多证”人才评价模式,采用完全市场化的、以职业能力为导向的评价标准,实现一次评价即可同时获得市场认同的企业认证和政府认可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与专业技术等级证书。强化劳动力市场监管,加强劳动争议调解体系标准化建设,实行用工服务专员制度,建立企业用工需求动态清单,推行重点企业“一人一企、一企一案”,精准解决企业用工难题。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 | |
29 | 完善全过程技术创新生态链条。构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体系,持续推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 市科技局牵头 | |
30 | 大力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完善公共数据运营机制,打造公共数据运营服务平台,推进公共数据归集整合、有序运营。优先推进企业登记监管、卫生健康、交通运输等高价值数据投入运营。遵守数据流通交易规则,大力发展数据资产评估、登记结算、交易撮合、争议仲裁等市场运营体系。探索开展数据资产化服务,推动将数据生产要素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落实个人信息授权使用制度、大数据分析和交易禁止清单。拓展规范化数据开发应用场景,推动人工智能、区块链、车联网、物联网等领域数据采集标准化,积极推进“河南链”平顶山试点建设,在金融、卫生健康、电力、物流等重点领域探索开展区块链创新应用试点。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政务大数据中心、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 |
31 | 加强资源环境市场建设。完善矿业权竞争出让制度,建立健全严格的勘查区块退出机制。支持构建绿色要素交易机制,在明确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等基础上,健全碳排放权、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等交易机制,促进绿色要素交易与能源环境目标指标更好衔接,探索开展资源环境权益融资,建立绿色核算体系以及政府、企业和个人绿色责任账户。 | 市地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气象局、市发展改革委、汝州市供电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附件2
法治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台账
序号 | 重点任务 | 责任单位 | 备注 |
一、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 |||
1 | 定期开展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及时修改或废止不利于法治化营商环境改革发展要求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司法局牵头 | |
二、实施政务诚信提升行动 | |||
2 | 深入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健全覆盖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的全过程政务公开制度,规范政策文件发布范围和流程,高质量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将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签订的协议、合同及会议纪要等纳入行政合法性审查范围,严格履行相关承诺义务和事项。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地方政府债务等重点领域常态化开展政务失信问题治理,制定问题清单、整改方案,及时处置“新官不理旧账”、政策不兑现、拖欠企业账款等政务失信问题。 | 市纪委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
3 | 建立健全政府失信责任追究机制。加大失信惩戒力度,重点治理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领域的政府失信行为,严格政府失信责任追究。 | 市纪委监委、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 |
三、实施司法提质增效行动 | |||
4 | 降低企业诉讼成本。规范网上立案、跨域立案,依法依规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探索建立“立审执”一体化办案机制,实现矛盾纠纷“一站式”解决,压缩涉企执行用时和成本。 | 市法院牵头 | |
5 | 提升涉企案件司法质效。深化民商事诉讼案件繁简分流,加强涉企案件审判执行全流程管理,推动涉企案件及时高效审结执行。建立民商事案件快审机制、涉企重点案件风险评估机制、涉企长期未结案件清理长效机制,对涉企案件全流程监管。 | 市法院牵头 | |
6 | 加大对经营主体财产权的保护力度。依法审慎适用民事强制措施,准确区分企业法人财产和股东个人财产,依法灵活适用柔性执行方式,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的影响。 | 市法院牵头 | |
7 | 健全破产案件办理的府院联动常态化机制。建立健全长效协调会商机制和日常沟通机制,统筹解决企业在破产程序中的风险防范、职工欠薪保障、财产调查协作、财产接管、资产处置、不动产容缺登记、涉税事项、金融协调、破产费用保障、简易注销、企业信用修复、防止逃废债等问题,着力维护债权人、债务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完善经营主体拯救和退出机制。建立重点领域监管和企业涉诉敏感案件信息共享机制,定期监测、评估、通报重点企业和“僵尸企业”相关信息,依法惩治恶意逃废债违法行为,强化社会诚信意识,优化破产司法环境。 | 市法院、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牵头 | |
8 | 完善破产预重整配套制度机制。健全完善破产援助基金制度和破产预重整制度,提高企业破产重整成功率。探索建立困境企业市场化融资机制,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进行智能分析,深度融合破产信息、资产信息和市场需求,依托网络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机构等线上大数据信息招募投资人。主动对接线下融资和一体化综合配套服务,为企业提供项目推介、交易撮合、评估询价、拍卖物流等资产处置全流程服务。 | 市法院牵头,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
9 | 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加大涉案企业合规案件办理力度,深化涉企犯罪案件诉源治理。积极稳慎探索在重大复杂案件和国有企业、大型企业案件中适用企业合规改革。着力提升简式合规质效,规范企业资产查封、冻结、扣押措施,减轻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的负面影响。探索开展“安商惠企”公益诉讼。 | 市检察院牵头 | |
四、实施执法服务升级行动 | |||
10 | 提升服务型行政执法水平。探索服务型行政执法新领域,建立健全服务型行政执法联系点、联系员制度,广泛收集服务型行政执法意见,积极推行行政调解告知引导、行政指导融入行政处罚、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等柔性执法制度,持续开展“微宣讲、走基层”和比武练兵活动,推动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 市司法局牵头 | |
11 | 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梳理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开。编制行政执法岗责手册,强化执法指引,规范执法行为。 | 市司法局牵头 | |
12 | 落实行政执法“四张清单”和容错机制。全面落实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等行政执法“四张清单”制度和轻微违法行为容错机制,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 | 市司法局牵头 | |
13 | 实行重点领域企业联合检查机制。联合执法推行“一表”通查,“一张表”告知企业执法检查的内容和检查时间,“一张表”反馈检查结果和整改内容,做到检查事项一目了然。建立联合执法检查档案,对被检查企业实行“一企一档”“一企一码”和“企业宁静日”制度。 | 市市场监管局牵头 | |
14 | 全面实施“人工智能+物联网+远程监管执法”。积极开展非现场监管和执法工作,依托省“一体化+智慧执法”平台,支持企业将自有监控设备接入监管平台,执法机关利用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用电用能监控、无人机巡查等新技术、新手段,自动发现违法线索,远程取证固证,降低行政执法成本,提高监管执法效能。 | 市司法局、市政务大数据中心牵头 | |
15 | 打造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推动落实政商交往“九要九不得”正负面清单,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新型政商关系。强化监督管理,推动政策落实,督促规范涉企检查,严防以各种名目变相增加民营企业税费负担,对违规设置市场准入门槛问题进行治理。运用大数据,精准发现和依法查处公职人员违规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问题。严肃查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等腐败问题,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建立行贿人“黑名单”制度,完善对行贿人的联合惩戒机制,督促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商会加强市场监管和行业自律。 | 市纪委监委牵头 | |
五、实施法律服务提升行动 | |||
16 | 全面提升法律服务能力。做优做强律师、公证、仲裁、鉴定、调解等法律服务业,打造涉企特色法律服务,开设涉企服务窗口。完善仲裁相关政策,持续简化程序、压缩时限、强化监督等,提升公信力。 | 市司法局牵头 | |
17 | 开通涉企公证服务绿色通道。设立公证助企惠企服务窗口、便企服务岗,为企业提供便捷公证服务。市级以上公证机构成立专门涉企服务团队,为企业提供个性化、订单式、打包式专享公证法律服务。加强知识产权公证服务培育。 | 市司法局牵头 | |
18 | 打造一站式多元解纷、诉讼服务体系。推广递进式多元化解商事纠纷模式。完善商事调解司法确认制度。积极推动省民营企业诉求响应智慧平台在我市充分发挥作用。 | 市法院、市司法局、市工商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 |
19 | 发挥商事调解作用。支持成立商事调解组织,提升商事纠纷的替代性纠纷解决的接受度和办理质效,彰显“以和为贵化纠纷”理念,倡导把商事调解作为解决争议的首选方式写入合同。 | 市司法局牵头 | |
20 | 积极推进企业合规建设。深化民营企业公益“法治体检”“万所联万会”“千所联千企”等活动。开展企业合规律师业务培训,引导律师为企业做好合规审查和风险评估。 | 市司法局牵头 | |
21 | 开展全社会精准普法。从“普什么,听什么”向“需什么,普什么”方式转变,普法工作由主管部门的“独唱”变成各部门的“合唱”,贯穿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全过程各方面。积极推动普法工作由政府主导向全社会普法转变,组建普法讲师团、志愿者队伍,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开展公民法治素养提升活动,推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普法。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扩大社会影响。 | 市司法局牵头 | |
六、实施政务服务水平提升行动 | |||
22 | 推进政务服务集成化。全面推行“一件事一次办”,分批梳理发布“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推动多个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套餐式服务。构建“一网通办”全方位服务体系,统筹归并网上办事入口,统一建立用户库,实现网上办事“一次注册、多点互认、全网通行”。推进线上线下“网厅融合”,制定“网上办事区”规范指引,推行“精准预约、排队提醒”等个性化服务。除涉及国家秘密、意识形态安全、商业秘密等事项外,实现全市“线上一个平台(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线下一个窗口(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一体化政务服务全覆盖。 | 市政务大数据中心牵头 | |
23 | 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落实全省统一办事指南,做到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办事指南同源管理、同步更新,实现全部政务服务事项标准统一。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确保评价数据客观、真实,形成评价、整改、反馈、监督全流程衔接的政务服务评价机制。 | 市政务大数据中心牵头 | |
24 | 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探索在线导办帮办、智能客服等线上服务,逐步实现1分钟响应、90%解决。落实政务服务事项“全豫通办”“跨省通办”流程规则,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置“跨省通办”窗口,对接国家、省政务服务平台“跨省通办”业务支撑系统。 | 市政务大数据中心牵头 | |
25 | 实施精准惠企服务。建立“免审即享”服务模式和政策清单动态更新机制,及时调整符合“免审即享”模式政策,精准匹配企业信息和政策要素,实现“政策找企、应享尽享、免申即享”。深化拓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强化政府部门间数据共享。 | 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政务大数据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
附件3
国际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台账
序号 | 重点任务 | 责任单位 | 备注 |
一、打造高效透明政务服务体系 | |||
1 | 完善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健全企业家意见征求、意见处理反馈、政策宣传解读、执行监督、政策动态调整等机制,推动企业家全环节参与涉企政策制定,增强新政策的可预见性,设置过渡期,避免急转弯,稳定企业发展预期。 | 市直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
2 | 探索实施行政事项申请“必要+N”材料清单。按照稳妥审慎、风险可控的要求,依法依规推动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依托大数据支撑,除首次外非必要材料逐步实现免提交。着眼项目全生命周期,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行建设工程施工图“多审合一”。 | 市政务大数据中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
3 | 建立包容期管理、容错管理监管机制。在外商投资、跨境贸易、市场准入、环保、工业和信息化等领域,选取高频涉企业务,推行容错纠错正面清单,建立包容期管理、容错管理等能动审慎的监管机制。强化宣传引导,加强涉外知识产权保护案例分享,为企业涉外知识产权保护、经贸摩擦和贸易纠纷等方面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 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牵头,市直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
二、推动外商投资自由化 | |||
4 | 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全面落实外商投资法及实施条例,积极引导外资投向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重点发展领域。深入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进负面清单之外内外资一致管理。对外资企业高频事项实行“一站式”服务,定期编制和公布外商投资指南。 | 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 |
5 | 加强投资促进工作。健全招商引资考核评价激励制度,定期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督导考核。设立招商引资专项资金,根据新增财力、新增固定资产和实收资本等对招商引资落地项目给予支持奖励,对成功引进外来资金的中介机构(企业或自然人)给予奖励。发挥各类企业、商协会、各驻外机构的招商引资功能,在境内外重点投资来源地布局经贸联络处,开展驻地招商。 | 市商务局牵头 | |
6 | 保障外商合法权益。加强外商投资权益保护机构建设,对接市政府12345热线、市营商环境企业投诉平台等政企沟通渠道,健全外商投诉处置联席会议制度,强化投诉处置效果,构建“直接沟通有平台、诉求反映有渠道、问题纾解有机制”的外商权益保护体系。 | 市商务局牵头 | |
三、提升对外贸易便利化 | |||
7 | 发挥政策扶持牵引作用。指导企业用足用好国家、省、市稳外贸政策,有效应对各类风险挑战。积极争取中央、省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撬动对外贸易快速增长。指导企业用好RCEP成员国间关税减让政策、原产地累积规则等,精准开拓RCEP市场。研究出台含金量高的政策措施,通过强化服务、降税减费、信保支持、资金支持等多项措施,提振企业信心,稳定全市外向型经济健康发展。 | 市商务局牵头 | |
四、聚集平台通道引领力 | |||
8 | 构建互联互通交通体系。紧抓全省“空陆网海”四条丝路建设机遇,协调推进我市集疏运体系建设,开辟出海出境新通道,打造“公、铁、水”多式联运,大力发展临港物流和枢纽经济,构建双向互联互通对外开放通道。 | 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
9 | 完善国际贸易基础设施。全力做好申建保税中心、保税仓库等设施。对接跨境E贸易平台,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 | 市商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 |
五、强化改革创新成果应用 | |||
10 | 学习自贸区改革创新成果。积极学习自贸区改革创新成果及典型案例。聚焦自贸区在商品期货、多式联运等方面的制度创新成果,在全市强力复制推广应用。 | 市商务局牵头 | |
六、建设国际化宜居生活环境 | |||
11 | 建设国际化生活环境。持续加大公共设施投入,完善城市交通、医疗、生态、养老、教育等公共服务功能,尝试打造特色国际人才社区。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将文体设施、停车场等向公众开放,鼓励延时、错时、夜间开放。统筹安排涉外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完善城市国际化功能,提升经济发展、贸易便利化、服务设施和交往平台的国际化水平,规范化标准化开展涉外商务活动。设立涉外综合服务站,为外籍人员提供居住登记、签证咨询、旅游观光、安全防范等“一站式”服务,满足国际机构和外籍人员工作生活需求。 | 市商务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城市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