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受理编号: 48700
信件分类: 投诉
提交时间: 2025-01-12
信件标题: 关于汝州市大唐艳澜山商铺在法定装修时间外的施工噪声问题
信件内容: 汝州市大唐艳澜山西南侧据物业称受该物业管理的“旺佳旺”的商铺近50天内在小区规定装修时间(工作日8:00-12:00、14:00-17:30,周六无声装修,周日及其他节假日禁止装修施工)外进行装修施工,产生的噪声严重影响其商铺所在居民楼住户的正常生活。 该商铺所在居民楼的住户已多次依规向物业以业主群消息、致电物业办公处、当面向物业办公处投诉等方式提出投诉,但物业方消极应对,未对相关投诉做出实质性的解决方案。2024年12月14日星期天当天上午10时许向公安机关报案后由干警到场才使该商铺在一段时间内停止其噪声较大的装修活动。 依据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第六十六条“对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商铺、办公楼等建筑物进行室内装修活动,应当按照规定限定作业时间,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轻噪声污染。”中的描述,该商铺已在事实上违反该小区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相关法条。望处理
回复信息
回复单位: 汝州市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5-01-27
回复内容: 您好,汝州市钟楼街道办事处要求大唐滟澜山物业服务企业上门通知装修时间,严格遵守装修规定,不能影响其他业主的正常生活。下一步,汝州市钟楼物业办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积极配合业主,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为业主提供服务,对于多次业主投诉未采取改正措施的物业服务企业将下达整改通知并计入不良信息记录。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