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所有:中国河南省汝州市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汝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维护:平顶山市电子政务外网运维中心
地址:汝州市丹阳中路268号 邮编:467599
网站标识码:4104820001
豫公网安备 41910302000101号
豫ICP备12009804号-1
近几天,朋友圈里“臭脚食盐”引起热议,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回应社会关切,4月28日上午,汝州市食药监局稽查队配合汝州市盐业局到建业生活超市、老城超市八团店和丹阳路店等商户检查,开展“脚臭盐”专项检查。
在现场检查中发现了一批有异味的食盐,从包装上看,该批食盐的生产厂家为河南省平顶山神鹰盐业有限责任公司,食盐外包装还印有“来自中国岩盐之都 采于地下千米井盐”等字样。该批食盐的包装、生产批号都很正规,生产厂家是国家食盐定点生产单位。从外观看很正常,发现不出问题来,而当执法人员将其放在手中搓一搓,对其稍微加热,即散发出一股“脚臭味儿”。根据《食用盐国家标准》规定,食盐产品不能有异味,如果有异味则为不合格产品。
汝州市食药监局已责令将有异味的食盐下架,停止销售,目前案件正在处理中。
温馨提示:“脚臭盐”是指外包装看起来与质量合格的盐没什么不同,但是打开后放在手上一搓,或者只要一加热,就会有明显的臭味散发出来了。出现异味的原因是地下井矿盐中抽上来的水中含有硫化氢和不饱和脂肪酸,如果处理不掉,就会出现臭味。“脚臭盐”长期食用,会对人体有害,建议市民不要购买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