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一项惠民利民工程,涉及群体庞大,覆盖面广泛,社会影响深远。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明确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豫医保办〔2025〕58号)精神,2025年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400元。
二、参保范围
原则上户籍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以及在我市常住的外来人口,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人员。包括下列人员:
(一)农村居民;
(二)城镇非从业居民;
(三)大中专学生(不包括2025年已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并且高校要求在学校所在地缴费的学生)。汝州籍学生参保后按照户籍所在地,记入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参保计划;非汝州籍学生参保后记入学校所在乡镇(街道)参保计划。
(四)国家和河南省规定的其他人员。
三、缴费时间
我市城乡居民2025年医保缴费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医保待遇享受期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参保缴费方式
各乡镇(街道)确定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点,并向社会及时公布。各乡镇(街道)以行政村(社区)为单位集中征缴。城乡居民历史参保人以家庭为单位,持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确定的缴费点办理缴费登记;新增人员及户口迁入人员按政策规定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后,再行缴费。大中专学生原则上通过学校集中缴费。
重点监测对象(民政部门核定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以及低保边缘户的家庭成员、农业农村部门核定并纳入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突发严重困难户的家庭成员)和已脱贫人口参保率不低于99%,实现应保尽保。
五、征缴流程
(一)征集计划传递
市医疗保障局根据历史年度参保缴费情况,结合自然增减员或其他增减员因素,分析、测算、制定各乡镇(街道)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计划,同时传递至市税务部门。
(二)组织征收
1. 各乡镇(街道)要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专班,明确主管领导和经办人员,统筹协调推进辖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工作。各村(社区)征缴经办人员在乡镇(街道)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专班的领导下,按照政策规定,根据参保登记的人员信息开展集中统一征缴工作。
2. 各乡镇(街道)要按照便民高效原则,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完成本辖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集中征缴工作。
3. 特殊群体的缴费。市医保、卫健、农业农村分别负责全市“特困人员”“特殊群体”和“三类监测户(含风险已消除和未消除的监测户)”的缴费工作。对于“特困人员”“特殊群体”和“三类监测户”的资金补助问题,市医保、卫健、农业农村等部门可到市财政局申请专项补助资金。
(三)征缴入库
各乡镇(街道)、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农业农村局的经办人员将本辖区缴费人的缴费信息批量导入市税务征收系统,完成纠错、申报、缴款、入库等流程,待缴费入库完成后,到市税务局部门开具完税凭证。
六、缴费公示
各乡镇(街道)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经办机构,将批量征缴信息明细清册、连同市税务部门开具的完税凭证,反馈至辖区内各村(社区),作为在本村(社区)向缴费人进行公示的依据,在每年当地规定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缴费工作结束后,及时向本村(社区)缴费人进行公示,接受缴费人的监督。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市政府成立汝州市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专班,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赵战营同志任组长,市领导武乐蒙、王国强同志任副组长,市委市政府督查局、财政局、医疗保障局、税务局、民政局、教体局、卫生健康委、农业农村局、农商银行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各乡镇(街道)行政正职为成员。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的各项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医疗保障局,刘青强、李文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街道)要充分认识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
各乡镇(街道)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专班要定期或不定期到缴费点进行巡查和指导;督促各缴费点及时进行征缴信息的登记、初始核对、纠错、整理、传递以及缴费等工作,确保每一位参保群众不遗漏,依法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二)精心组织,加强宣传。各单位要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和途径,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工作的目的、意义、对广大参保群众切身利益的保障作用、缴费标准、缴费流程等进行广泛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保障缴费人的知情权,引导广大城乡居民积极参保缴费,不断扩大参保覆盖面。
(三)明确目标,强化责任。为加强信息沟通,及时掌握征缴工作进度,建立联络员制度。各乡镇、街道主管副职为联络员,定期向市领导工作专班办公室报送征缴工作进展情况。
(四)及时上解,确保安全。各乡镇(街道)征缴经办机构和其他参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延压、滞解保费,不得截留、挪用保费。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对保费的监管,一旦发生资金流失,将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五)密切配合,保证质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牵涉面广,各乡镇(街道)和有关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市医疗保障部门要做好政策解释、参保登记、信息维护、信息交换、待遇支付(享受)以及相关医疗救助经费补贴申请等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税务部门要牵头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进度通报督导及开票入库工作;民政部门负责提供 “特困人员”“低保户”“低保边缘户”等人员名单,并积极配合做好动员参保工作;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提供核定且纳入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的家庭成员以及已脱贫户等人员信息,并积极配合做好动员参保工作;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提供其管理服务的“特殊群体”人员名单,并做好这部分人群的缴费补贴工作;财政部门要确保社保基金的安全及补助经费的测算、拨付和基金监管工作,确保居民参保后的地方财政补助资金及时到位;农商行要做好各乡镇(街道)社保基金的缴存服务工作;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强化督促指导,定期赴各乡镇(街道)督导,破解医保征缴难题,推动工作落地落实。各单位要密切配合,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圆满完成。
附件:各乡镇(街道)2025年应参保缴费人数表
2025年10月9日
附 件
各乡镇(街道)2025年应参保缴费人数表
序号 | 乡镇(街道) | 2025年应参保人数 |
1 | 小屯镇 | 69385 |
2 | 临汝镇 | 52343 |
3 | 寄料镇 | 53083 |
4 | 温泉镇 | 50792 |
5 | 蟒川镇 | 52092 |
6 | 杨楼镇 | 58718 |
7 | 庙下镇 | 62005 |
8 | 陵头镇 | 42943 |
9 | 米庙镇 | 32855 |
10 | 纸坊镇 | 62265 |
11 | 大峪镇 | 19742 |
12 | 夏店镇 | 25990 |
13 | 焦村镇 | 21908 |
14 | 骑岭乡 | 40619 |
15 | 王寨乡 | 41846 |
16 | 汝南街道 | 33883 |
17 | 煤山街道 | 37410 |
18 | 钟楼街道 | 30236 |
19 | 洗耳河街道 | 30160 |
20 | 风穴路街道 | 19116 |
21 | 紫云路街道 | 15842 |
| 合计 | 8532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