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市2021年度省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工作方案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 2021-08-25 浏览次数:


为支持我市外资外贸外经(以下简称三外)平稳发展健康发展,全力保住三外市场主体,全面加强对企业服务,支持企业在困境中求生存、寻商机。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度省级外经贸专项支持外贸外资外经发展项目资金的通知》(豫财贸〔202141号)、《河南省商务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用好2021年度支持外贸外资外经发展项目资金的通知豫商财202112的安排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率,促进我市对外经济贸易与经济合作平稳发展根据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资金设置目的

鼓励重点外贸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扩大进出口业务;支持各地创新方式开展外资招商工作,编制本地外商投资指引,提升对外开放平台引资作用,推动重点外资企业稳定发展,促进我市企业走出去产业建设等。

二、资金使用原则及对象

汝州市2021年度省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遵循公开公正、分类施策、绩效在先的原则进行,针对汝州市符合条件的外经贸发展项目给予奖励和补助,申请项目的企业要求在汝州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支持标准及申报材料

(一)支持重点外贸企业

1.稳定外贸增长奖励。为支持外贸企业应对复杂严峻外贸形势,稳定外贸增长,对2020年度为我市外贸做出贡献的企业给予奖励。

2.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海关登记证书

2)对外贸易专项资金申请报告、企业承诺书;

32020全年及202116月份出口报关单复印件;

4)近三年来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的证明。

5)近期企业车间生产照片及其他符合条件的材料。

(二)支持重点外资企业

1.近三年在汝州落地外资项目投资额大,经营效益好的外资企业进行支持奖励。

2.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外资备案回执;

2)专项资金申请报告、企业承诺书;

3企业近三年出资证明书、进账单等外资凭证

4)近三年来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的证明。

5)近期企业车间生产照片及其他符合条件的材料。

四、申报及审核程序

(一)企业根据通知要求,在申报期内按要求报送材料,材料一式三份A4订成册,所有相关材料复印件需盖单位公章,与财务相关材料需加盖财务章),进行申报工作。

(二)商务局、财政局组成专家委员会在规定时间内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三)财政局在完成程序性审核后,拨付资金。

五、资金使用

企业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企业在资金拨付后一个月向商务和财政部门提交涵盖资金使用方向、数量、时效、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材料的书面绩效报告。

六、监督管理

商务局、财政局定期对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对补助资金的申报和实施情况要严格进行监督检查,对弄虚作假骗取补助资金的,一经查实,追回全部扶持资金,取消其所有扶持资格,情节严重的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七、其他事项

(一)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二)方案汝州市商务局和汝州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汝州市财政局                汝州市商务局         

20218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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