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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分类分级监督执法。市卫健委督促用人单位
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职业健康检查等法定责任,结合
用人单位所属行业、现场复核情况,将用人单位分为 0、Ⅰ、Ⅱ、
Ⅲ、Ⅳ级和甲乙丙类,进行差异化监督执法,Ⅳ级、Ⅲ级按照甲
类管理,Ⅱ级按照乙类管理,Ⅰ级、0 级按照丙类管理。二是对
纳入分类的用人单位,采取基础监督、“双随机、一公开”、信息
公开与诚信管理等措施,进行监督执法。基础监督中,通过对用
人单位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约谈机制,对不履行职
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健康检查等法定
责任的用人单位,责令限期整改违法行为,逾期不整改的,依法
查处,实现对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非现场监督执法。“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按照甲类用人单位抽查率 100%、乙类抽查率高于丙
类的标准进行随机抽查。三是将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自查和风险
评估工作开展情况作为现场监督执法的参考依据,核对用人单位
的风险分级结果,重点治理高危级别用人单位的严重职业危害隐
患,督促用人单位履行法定职责,降低用人单位职业病发生风险,
争取实现风险降级、降类。
二、落实“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一网通办”和“最多跑一次”工作机制。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我委行政审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一网通办”和“最多跑一次”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审批方式和优化营商环境,以及“加强窗口管理,优化服务”为指导,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服务承诺,提高办理人员业务水平,规范行政审批服务流程,确保受理事项公开透明,规范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