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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汝州市2017年度城市清洁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 2017-06-15 浏览次数:

汝州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 汝州市 201 7 年度 城市清洁行动 实施方案 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汝州市 2017年度 城市清洁行动实施方案 》已经市 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 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 6 15




附件:

汝州市201 7 年度 城市清洁行动

     

    

进一步规范我市清洁城市行动, 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增强城市治理能力,有效减轻扬尘污染,降低 PM 10 污染浓度,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空气,按照《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迅速组织开展城市清洁大行动的紧急通知》(豫环攻坚办 [ 2017 ] 167号 )和《关于开展清洁城市控制扬尘污染行动的紧急通知》(豫气攻坚 [ 2016 ] 5号 )要求,结合我市爱国卫生运动,决定迅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全面动员、全民参与、全城覆盖”的城市清洁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 行动时间

2017 6 16 日起,每周五集中组织开展城市清洁行动(如遇恶劣天气等突发情况,活动集中开展时间另行通知)。

二、 行动范围

各级党政机关、各企事业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行政村(社区)、居民小区等。

行动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严格按照“四净五无”(路面净、道牙净、雨水口净、垃圾收集容器净;无积土积水、无散落垃圾、无粪便、无碎石瓦砾、无小广告)标准 全面 清扫道路路面,确保路面干净清洁。 对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城中村等区域生活垃圾进行清除, 全面清理整治各类卫生死角、盲点,清理积存垃圾,杜绝垃圾乱堆乱放。

责任单位:市 城市管理 乡镇、 街道

(二) 公共设施、交通护栏 、道路路牌、变电箱、邮筒、通讯箱 设施积尘浮土 ,彻底清除护栏下和道牙石周边泥土 、下水道的清淤,确保各类设施干净整洁,无蛛网、污物、小广告。

责任单位:市 城市管理 、民政局、邮政局、电业局、住房城乡建设局, 乡镇、 街道 ,各通讯公司

(三)全面清洗道路绿化隔离带,确保绿化带内无垃圾、杂物,绿色植物叶面无积尘、见本色。

责任单位:市 住房城乡建设局, 乡镇、 街道

(四)对道路两侧 3 米以下 构筑物、建筑物立面进行清洗,确保外观整洁、无明显积尘、无污迹,无乱贴乱画现象。

责任单位:市 城市管理 乡镇、 街道

(五) 对辖区内 楼宇、 楼顶 进行 保洁, 全面彻底清洗住宅小区公共设施、清理卫生死角、阳台杂物、楼顶积尘、企事业单位公共区域积尘,确保城市清洁全覆盖。

责任单位:市 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属各企事业单位, 乡镇、 街道

行动要求

(一) 认真组织、 强化责任。 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本部门(辖区)专项实施方案,责任到人,精心组织,从 6月16日起,坚持每周开展、长期开展 ,并于 6月18日前 将本部门(辖区)实施方案和责任人报市环境攻坚办备案。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各责任单位要综合运用新闻媒体以及公益广告、橱窗板报、手机短信、微信等平台,结合环境污染治理宣传活动进社区、进农村、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五进”活动,扩大“清洁城市”行动宣传覆盖面,广泛深入进行宣传教育,引导动员社会各界积极行动,形成全民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强化 监督、严格检查 市城市管理局要对各部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组织开展城市清洁大行动评比活动,建立表扬曝光制度,对活动组织得力、成效明显的单位进行表扬;对清洁行动组织不力,敷衍了事的单位,给予批评曝光。市环境攻坚办将组织新闻媒体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部门清洁城市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实地查验,对组织开展好的单位,在媒体进行表扬,对组织开展差的地方,在媒体进行曝光。

 

 

 

 

                         2017年6月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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