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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的申请,依据《河南省排污许可证分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我局拟对河南中琪陶瓷有限公司发放排污许可证(临时),有效期一年。
主要污染物:
化学需氧量(COD)最大允许排放浓度110 mg/L,日最大允许排放量1.10106 kg/d,年排放总量≤0.3032 t/a;
氨氮(NH3-N)最大允许排放浓度10 mg/L,日最大允许排放量0.1 kg/d,年排放总量≤0.028 t/a;
二氧化硫(SO2)烟囱最大允许排放浓度50 mg/m3,日最大允许排放量0.3163 t/d,年排放总量≤94.89t/a;
氮氧化物(NOX)烟囱最大允许排放浓度180 mg/m3,日最大允许排放量1.1383 t/d,年排放总量≤341.49 t/a。
特征污染物:颗粒物排放浓度≤30mg/m3。
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总量办。
公示期为2017年5月24日—2017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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