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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环攻坚办〔2019〕1号
汝州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调整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相关企业:
根据河南省环境攻坚办《关于调整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的紧急通知》(豫环攻坚办〔2019〕2号)和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的紧急通知》的要求,我市决定自2019年1月4日18时将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调整为红色预警、启动Ⅰ级响应。预警响应级别的调整及解除时间另行通知。具体要求如下: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汝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在执行II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如下措施:
一、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工业减排措施。发展改革、工业信息化、环保等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负责督导各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采取降低生产负荷、停产、加强污染治理、实施大宗物料错峰运输等措施,在全市现有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基础上,确保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减排比例达到30%以上,挥发性有机物减排比例达到20%以上。发展改革部门负责重污染天气期间电力调度、保障工作;督促平顶山市瑞平煤电有限公司德平热电厂按照已制定应急减排方案落实减排措施,并进行监督检查。环保部门负责加大对平顶山市瑞平煤电有限公司德平热电厂的监管力度,确保达标排放;增加对重点大气污染源执法检查频次,督促其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严格落实减排措施。
工地扬尘源减排措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督导各类施工现场应达到“六个百分之百”,除地下工程外,全市所有工地停止一切施工工作。禁止建筑垃圾和渣土车、沙石运输车辆、大型货车上路行驶;非道路移动机械停止作业。
二、教育部门视情指导有条件的幼儿园、中小学停课,并合理安排好停课期间学生的学习生活,做到停课不停学。
三、公安部门负责督导实施幅度更大的机动车限行措施,特殊公共保障车辆除外。
四、市纪委监察委对应对工作不力的单位或个人采取更加严格的组织处理、党政纪责任追究等措施。
采暖季工业源、工地扬尘源、道路扬尘源、移动源减排清单自行下载,(电子邮箱:hb7067061@126.com,密码:abc123456)。
自1月5日起,每天两次(分别为上午9时和下午5时前)上报当天的重污染天气管控情况: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将XXX单位污染天气管控信息日报表和XXX单位污染天气管控督查明细日报表通过电子邮箱(yjzx110@163.com)上报。
联系人:于红建 联系电话: 7067056
2019年1月4日
附件1
XXX单位污染天气管控信息日报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预判情况 |
启动管控及解除情况 |
采取主要管控措施情况 |
督导检查组情况 |
检查企业、 工地等情况 |
发现问题及 完成整改情况 |
存在主要问题清单 |
下一步工作安排 |
预判X月X日至X月X日空气质量为良至轻度污染。 |
X月X日中午X时启动XX污染管控措施;预计X月X日X时解除管控措施 |
主要措施:1. 2. 3. 4. |
市级督查组X个,X人;县区级督组X个,共X人。 |
当日检查企业X家,施工工地X个。餐饮油烟X家。道路扬尘X家。运输车辆X辆。 |
发现问题X处,完成整改X处。 |
必须填报清单 |
1. 2. 3. |
填报人: 联系方式: 审核领导:
附件2
xx(单位)污染天气管控督查明细日报表(月日)
序号 |
检查人员 人员 |
检查地点(县、市、区) |
启动预警 情况 |
检查时间 |
检查项目名称 |
存在主要 问题 |
处理情况 |
追责建议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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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月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