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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环攻坚办〔2019〕05号
汝州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调整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相关企业:
根据河南省气象台与省环境监测中心联合发布的最新区域环境空气质量预报和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的通知》的要求,我市决定自2019年1月16日10时将2019年1月4日18时启动的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调整为橙色、启动II级响应措施。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持续加强督导检查,每个督导组每天检查工业企业(项目)不得低于15个。每天两次(分别为上午9时和下午5时前)上报当天的重污染天气管控情况: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将《污染天气管控信息日报表》、《污染天气管控督查明细日报表》通过电子邮箱(yjzx110@163.com)上报。
市纪委监察委、市环境攻坚督查工作办公室要持续加强监督检查,对应对工作不力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采取约谈、问责、组织处理、党政纪责任追究等措施。
采暖季工业源、工地扬尘源、道路扬尘源、移动源减排清单下载邮箱:hb7067061@126.com,密码:abc123456。
联系人:于红建 联系电话: 7067056
2019年1月16日
汝州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月1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