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所有:中国河南省汝州市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汝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维护:平顶山市电子政务外网运维中心
地址:汝州市丹阳中路268号 邮编:467599
网站标识码:4104820001 豫公网安备 41910302000101号 豫ICP备12009804号-1
汝环攻坚办〔2019〕20号
汝州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解除我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相关企业:
按照《汝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预警标准,我市具备解除预警条件,经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于3月31日24时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Ⅲ级)响应。
预警解除后,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和市直有关部门加强会商研判,做好下一轮重污染天气预警管控工作;4月2日前向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报送本次预警响应的总结评估报告(企业落实情况、应对效果),报送邮箱:yjzx110@163.com。
联系人:于红建 联系电话: 0375-7067056
2019年3月31日
汝州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3月3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