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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环攻坚办〔2019〕60号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暨
进一步核实管控企业用电户号信息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相关企业:
根据省环境监测中心最新预报结果和平顶山市污染防治攻坚办《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预警暨进一步核实管控企业用电户号信息的通知》(平攻坚办〔2019〕158号)要求,结合我市空气质量形势分析,经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自2019年10月25日12时解除我市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同时终止Ⅱ级应急响应。各相关单位应持续做好污染管控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评估工作,并于10月27日17时前将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本单位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和应急响应评估报告报邮箱:rzhbjwkk@126.com。
根据省污染防治攻坚办通报管控情况发现,各地均存在不等数量的管控企业用电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上报用电户号不存在或隐瞒上报实际用电户号等情况,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市政府相关部门及各环境监察中心所务必安排专人负责此事,并尽快与当地电力部门对接,逐家逐户现场核验涉气企业用电户信息,查明原因,及时更正,确保管控企业用电户号真实、有效、可监控,反馈结果于10月27日17时前上报。
联系人:魏鹏远 电话:0375-7067061
上报邮箱:rzhbjwkk@126.com
2019年10月25日
汝州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0月2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