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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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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环攻坚办〔2019〕62号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预警的通知

发布机构: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汝州分局 发布时间: 2019-11-20 浏览次数:



汝环攻坚办〔2019〕62号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预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相关企业:

    根据省攻坚办和平顶山市攻坚办《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预警的通知》精神,经市攻坚办研究决定,自2019年11月10日12时解除我市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终止II级应急响应。

    根据省预报及会商研判结果:11月12日至13日,有中度污染过程。11月15日至17日、11月21日至22日及11月25日至30日,可能有中度及以上污染过程,特别是11月底至12月初,可能出现较长时间的重污染天气。

    为科学应对重污染天气,尽量减少应急管控对企业生产的影响,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及相关成员单位,将上述可能启动预警的时段提前告知相关企业、施工工地及重点用车企业,提前做好物料储备,特别是焦化、砖瓦窑、陶瓷等高排放且短时间内难以停产到位的企业,要提前调整生产计划,做好下一轮预警管控准备工作,确保预警期间各项管控措施落实到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及相关成员单位,应根据工作实际制定非预警期管控措施,并强化落实管理。

解除预警后,请及时对本轮重污染天气原因,影响、预警发布及响应情况和各有关部门、单位、企业措施落实情况,应对效果等进行总结评估,评估报告和应急管控问题企业调查处理情况于11月14日前报市污染防治攻坚办。

联系人:联系人:魏鹏远              

  话:0375-7067061

上报邮箱:rzshjgjb@163.com



2019年11月10日    



 汝州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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