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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环攻坚办〔2019〕66号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的通知

发布机构: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汝州分局 发布时间: 2019-11-20 浏览次数:



汝环攻坚办〔2019〕66号


汝州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的

    

市政府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

根据省环境监测中心最新预报结果,11月中旬,全省整体扩散条件明显转差,湿度增加,风力减弱,20日至22日,全省有中度至重度污染过程,22日至26日,可能出现大范围重度污染过程。按照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及平攻坚办〔2019〕163号文件要求,汝州市污染防治攻坚办决定,自2019年11月19日0时起,启动我市重污染天气橙色(II级)预警,预警解除时间另行通知(最新工业源减排措施清单从rzshjgjb666@163.com自行下载,密码03757067061)。各乡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要立即采取以下应急减排措施:

一、健康防护措施

1宣传、新闻出版广电部门负责督导协调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电信运营企业等发布以下健康防护警示: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内,确需外出的,需要采取防护措施;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

2教育部门负责督导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合理安排户外活动。

3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督导医疗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

二、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宣传、新闻出版广电部门负责督导协调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电信运营企业等发布以下建议信息: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有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倡导公众绿色生活,减少能源消耗。

三、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市政府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要严格按照《汝州市2019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中橙色预警减排措施要求,通过对工业源、施工扬尘源、移动源及社会面源采取减排措施,确保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减排比例分别达到全社会排放总量的20%以上,具体执行以下管控要求:

(一)工业企业减排措施

预警期间,市政府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按照工业源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名单,实施橙色预警预警II级响应减排措施。排放大气污染物(粉尘SO2、NOX、VOCs)的工业企业通过停窑、停炉、停机、停线、停工艺、加严排放标准、焖炉保温、降低产能和负荷等措施实施减排,大气污染物减排比例达到全社会排放量的20%以上。本已停运的工业窑炉、燃煤机组、燃煤锅炉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原则上禁止点火启炉。加大燃煤发电企业监管力度,确保超低排放。生态环境局、发改委负责电力调度、保障工作,督促全市燃煤发电企业制定应急减排方案,并对方案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工信局负责督导各企业落实限产、停产措施,确保VOCs、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在基准排放量基础上削减比例达到20%以上;市环保局应增加对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督促其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

发布预警后,有关工业企业已经采取比应急减排措施执行标准更严的措施时,不得增加生产负荷和排放量。

(二)扬尘源污染控制措施

矿山、砂石料、石材加工企业等应停止露天作业;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建筑拆除、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建筑垃圾清运车辆和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开挖土石方的挖掘机等非道路移动机械停止作业。城市管理部门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清扫、洒水、喷雾等防治扬尘作业频次。交通部门负责加强交通工程施工和公路运输监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公路扬尘污染。国土部门负责督促露天矿山停止一切产生扬尘的生产活动。水利部门负责水利工程施工场地扬尘控制。

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民生工程、应急抢险等根据需要可继续作业,但应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工地周边百分之百围挡、物料堆放百分之百覆盖、出入车辆百分之百冲洗、施工现场地面百分之百硬化、拆迁工地百分之百湿法作.业、渣土车辆百分之百密闭运输)要求,裸露场地全部苫盖,喷淋、雾炮常态化开启,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日常道路保洁增加清扫、机扫、洒水、雾炮降尘作业频次,做到路面清洁保湿避免扬尘,加密吸扫作业,保持路面清洁。当空气湿度大于70%或地面温度低于零度时停止洒水、雾炮;在国道干线、高速公路等污染路段采取高压冲洗等方式清理路面污染物,加强公路运输扬尘监督管理。

对未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扬尘污染问题突出的施工工地,一律顶格处罚。

(三)机动车减排措施

预警期间,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禁止使用不达标非道路移动机械。交通部门负责增加公共交通运输运力,保障市民出行。矿山(含煤矿)、洗煤厂、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次)的单位应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市区禁止运输渣土、商砼等重型车辆通过。

(四)其他管控措施

加强农田废弃物露天焚烧的督导检查工作,加强城区内道路两侧禁烧树叶、垃圾、露天烧烤的督导检查工作,加强餐饮油烟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的督导检查工作,加强城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督导检查工作,增加公共交通运输能力保障市民出行,对工作不力的部门或单位采取约谈、问责、组织处理、党政责任追究等措施。

四、加强督导检查

各乡镇、街道、园区管委会及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力量, 对重汚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等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各项 管控措施落实到位。其中,各乡镇、街道、园区管委会及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协调本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市环保局负责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会同气象局及时开展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向市污染防治攻坚办报告预警建议,增加对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督促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严格落实减排措施;市发改委负责协调做好重污染天气电力调度、保障实施工作;市工信局和市环保局按照各自职责对排污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监督检查;市公安局负责落实重污染天气期间机动车辆限行、禁行、续行和变通疏导等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场地及施工运输车辆的榜尘控制督导检查;市住建局负责建筑施工、拥迁工地扬尘控制及建轨工地内非道路 移动机械使用情况督导检查;市交通局负责公共变通运力应急保障和国省道、高速公路施工、道路运输扬尘控制督导检查;市水利局负责水利工程施工场地及施工运输车辆的扬尘控制并督导检查;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农田废弃物露天焚烧督导检查;市商务局负责制定打击劣质成品油经营活动的专项督导检查;市市场监管局负责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止销售高污染燃料的专项执法检查;市城管局负责城市道路扬尘控制和域市违规露天焚烧、烧烤、渣土车管理督导落实;市气象局负责开展空气污染气象条件等级分析预报,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做好重污染天气预警会商和空气质量顶测预报工作,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市融媒体中心负责督导、协调相关电信运营企业落实重污染天气预防、控制措施及知识的短信发送工作。

市污染防治攻坚办将派出督导暗访组,根据最新重污染天气 应急减排清单以及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管控企业用电量情况,重点督促各项管控措施的落实,每日通报各地管控情况,对由于管控不力、监管不到位的,立即启动问责、追责机制。

五、加强信息调度

各级各部门要从严、从细、从实开展各项管控,确保管控效果,预警启动后,各乡镇、街道、园区管委会及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于112日至预警解除之日,每天下午4时前,将重污染天气管控情况汇总,并报市攻坚办,将对应急减排措施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对未能及时启动管控或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将给予通报批评直至依纪问责。

联系电话:0375—7067056

联系人:于红建

电子信箱rzshjgjb666@163.com

附件: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日报表

2019年1118        


附件1 

XXX县(市、区)重污染天应急管控信息日报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总体情况

启动管控及

解除情况

采取主要

管控措施情况

督导检查组情况

检查企业、

工地等情况

发现问题及

完成整改情况

存在主要

问题清单

下一步工作

安排

召开会议、部署工作、发布文件

X月X日中午X时启动重污天气橙色级响应;预计X月X日X时解除管控措施

1.

2.

3.

4.

全市共派出督察组X人,共计X人,其中,市级督查组X个,X人;县区级督组X个,共X人。

检查企业X家,施工工地X个,重型车辆X辆。

发现问题X处,其中,企业X家,施工工地X个,重型车辆X辆,完成整改X处。

问题描述内容必须详实。

1.

2.

3.

    填报人:                         联系方式:                      审核领导:


 汝州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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