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所有:中国河南省汝州市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汝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维护:平顶山市电子政务外网运维中心
地址:汝州市丹阳中路268号 邮编:467599
网站标识码:4104820001 豫公网安备 41910302000101号 豫ICP备12009804号-1
汝州市天极网吧
案由:未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依据: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第五款未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成年人禁入标志的。”
行政处罚结果:
1.警告;
2.罚款叁仟元整。
汝州市科创网吧
案由: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
依据: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依据各自职权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由文化行政部门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第三项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记录有关上网信息的”之规定。
行政处罚结果 :
1.警告;
2.罚款叁仟元。
汝州市柠檬网咖
案由: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
依据: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依据各自职权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由文化行政部门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第三项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记录有关上网信息的”之规定。
行政处罚结果 :
1.警告;
2.罚款叁仟元。
汝州市绅士名人网吧
案由: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
依据: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依据各自职权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由文化行政部门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第三项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记录有关上网信息的”之规定。
行政处罚结果 :
1.警告;
2.罚款肆仟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