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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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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市检察院帮扶对象王长生脱贫了住进新房子过上好日子

发布机构: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1-01-29 浏览次数:

“感谢党,感谢政府,感谢检察院!若不是这易地搬迁的好政策,我也过不上现在这样的好日子。”日前,在汝州市检察院内,汝州市陵头镇沙古堆村王家沟自然村7组脱贫户王长生对帮扶他的检察干警说。

王长生今年62岁,全家共有8口人,他身患多种慢性病,家里孩子又多,负担比较重,日子一直过得不如意。2015年,汝州市检察院驻村工作队入驻沙古堆村,将王长生家列为重点帮扶对象。通过帮扶,加上孩子们外出务工,王长生家收入有了稳步提高,2017年底达到脱贫标准。

考虑到王长生家独户住在王家沟旧村内,周边农户都已搬走,生活环境较为恶劣,驻村工作队积极向他宣讲易地扶贫搬迁政策。2018年春节期间,王长生表达了同意搬迁的意愿。汝州市检察院驻村第一书记积极与汝州市发改委、扶贫办等部门沟通、联系,帮助王长生落实具体细节。

2019年,驻村工作队不但协助王长生顺利完成入住安置房,还帮他解决了孙子孙女就近入学的问题。同时,工作队还协调村“两委”为王长山提供了一个公益岗位,减轻其生活负担。

2020年搬迁户旧房拆除工作被列入扶贫重点整改内容,王长生家的旧房也在拆除之列。王长生听说后,二话不说坚决支持。“俺家老大和老三都还没有娶媳妇,现在谁再上门说亲,一看俺这新房子,都先高看一眼,这都是党的政策好啊!”王长生说。

这是汝州市检察院近年来深入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的一个个案。据了解,沙古堆村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户91户,2020年年底实现全部脱贫。该村共有16户贫困户响应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搬进了新房。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响应市委、市政府的号召,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监管,为助力乡村振兴,实现全面小康贡献更多的检察力量。”汝州市检察院检察长阮建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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