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发布日期
  • 2019-06-10
  • 主题分类
  • 公开信息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发布机构: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19-06-10 浏览次数: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