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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 2019-06-10
  • 主题分类
  • 公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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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服务对象

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下列服务,不得收费

发布机构: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19-06-10 浏览次数:

(一)人力资源供求、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职业培训等信息发布;

  (二)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

  (三)就业创业和人才政策法规咨询;

  (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

  (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

  (六)办理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接收手续;

  (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

  (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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