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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rzsrsj-00000-2022-00001
  • 发布日期
  • 2022-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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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相关问题

发布机构:汝州市人民政府->汝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2-12-01 浏览次数:

非全日制用工如何支付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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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

  《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申请仲裁有时效限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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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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