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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各股室、站、校,各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农机合作社:
为进一步强化源头管控,提升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状态,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做好2025年度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下乡实地安全检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验内容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年度安全技术检验是我市农机管理和安全监理突出的薄弱环节。要牢固树立农机安全生产“红线" 意识和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按照“敬畏生命、敬畏责任、敬畏法律法规”的要求,以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把2025年度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年度安全技术检验作为重要工作内容来开展。坚持落实责任、依法治理,坚持服务群众、提高工作水平。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大力度,尽心履职,注重实效,为提高检验率做好一切工作准备。
检验的法律依据及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3.《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3号,依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709号)修订)
4.《河南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
5.《农业机械实施安全检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689号)
6.《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规范》(NY/T1830-2019)
二、检验范围
汝州市(辖区内)在册登记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
三、检验形式和检验时间
进行下乡实地检验,集中检验时间为2025年3月25日至2025年4月21日。
四、检验要求
1.严格按照《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规范》(NY/T1830-2019)的标准和规定,认真完成每一辆车的检验工作。
2.年度检验期间,组织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进行农机安全常识宣传教育,并做好农机安全生产承诺书的签订工作。
3.在年度检验期间,强化服务意识,加强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率。文明监理,努力打造我市一流的农业机械服务队伍,树立良好的农机监理形象。
4.对未参加年度检验的机车,采取电话联系车主、公示公告的方式予以通知,督促参检。
5.进行检验工作时,必须要求受检验车辆做到:见车、见证、见人。
五、保障措施
(一)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在年检工作中,通过各种宣传渠道和方式,将农机安全监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特别是《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文件精神,进行广泛地宣传,使每个农机户、农机手知情年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程序等。充分发挥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的作用,集中组织驾驶操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增强农机手的安全法律意识,使年检成为自觉的行动。各检验地点合作社负责人,要告知各农机手注意与他人保持距离,避免拥挤,严格按照要求办理年检业务。
(二)认真履职,熟悉掌握年检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年检质量工作顺利完成。
在年检工作开始前,对农机监理人员开展检验业务要求及检验设备方面的培训,重点学习《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3号)、《农业机械实地安全检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689号)、《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规范》(NY/T1830-2019),严格按照法规和标准开展年检工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检验实行“双人”签字,对检验合格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核发全国统一制作的《检验合格证》,并在《拖拉机行驶证副页》、《联合收割机行驶证副页》进行打印年检合格章。
附件:汝州市农业机械下乡实地安全检验工作安排表
2025年3月11日
附件
汝州市农业机械下乡实地安全检验工作安排表
时间 | 检验辐射乡镇 | 检验地点 |
3月25日、26日 | 米庙镇、焦村镇、大峪镇 | 金龙农机专业合作社 |
3月27日 | 杨楼镇、寄料镇 | 鑫乐农机专业合作社 |
3月28日 | 杨楼镇、温泉镇 | 联农农机专业合作社 |
3月31日 | 小屯镇 | 大陈村马场 |
4月1日、2日 | 小屯镇 | 铨沣农机专业合作社 |
4月3日、7日 | 纸坊镇 | 喜耕田农机专业合作社 |
4月8日、9日 | 庙下镇、温泉镇 | 农力源农机专业合作社 |
4月10日、11日 | 王寨乡、蟒川镇 | 老广农机专业合作社 |
4月14日 | 小屯镇 | 周庄村 |
4月15日 | 王寨乡、杨楼镇 | 团营农机专业合作社 |
4月16日、17日 | 临汝镇 | 东营农机专业合作社 |
4月21日 | 夏店镇、陵头镇 | 夏店镇政府 |
咨询电话:0375-3320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