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市城市管理局 对汝州市喜福餐饮店(杨向豪) 行政检查结果公示

发布机构:汝州市人民政府->汝州市城市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3-03-03 浏览次数:

行政相对人名称

汝州市喜福餐饮店(杨向豪)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92410482MA9KNCQ80A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河南省汝州市绿洲广场*******

行政检查类别(日常检查、双随机检查)

日常检查

行政执法人员

(执法证号)

张少涌  16041099033

于红涛  16041099077    

行政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

行政检查内容

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是否按相关法律规定安装并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

行政检查时间

2022年4月18日20时50分

行政检查地点

汝州市风穴路街道康盈街62号(招牌名:喜乐小院)

行政检查结果

汝州市喜福餐饮店(杨向豪)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排放油烟

行政检查机关

汝州市城市管理局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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