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市城市管理局 对汝州市王氏春秋王记饸饹面馆(王振伟) 行政检查结果公示

发布机构:汝州市人民政府->汝州市城市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3-03-14 浏览次数:


行政相对人名称

汝州市王氏春秋王记饸饹面馆(王振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92410482MA40QXBM6T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河南省郏县薛店镇

行政检查类别(日常检查、双随机检查)

日常检查

行政执法人员

(执法证号)

杨亚博  16041099045    

程晓飞  16041099062

行政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产生、收集厨余垃圾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厨余垃圾交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

行政检查内容

产生、收集厨余垃圾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是否将厨余垃圾交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

行政检查时间

2023年3月2日20时49分

行政检查地点

汝州市富民一街39号汝州市王氏春秋王记饸饹面馆(招牌名:王记饸饹面)

行政检查结果

汝州市王氏春秋王记饸饹面馆(王振伟)未将厨余垃圾交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

行政检查机关

汝州市城市管理局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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