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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汝州市丹阳中路268号 邮编:467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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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汝州市王氏春秋王记饸饹面馆(王振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 92410482MA40QXBM6T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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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河南省郏县薛店镇 |
行政检查类别(日常检查、双随机检查) | 日常检查 |
行政执法人员 (执法证号) | 杨亚博 16041099045 程晓飞 16041099062 |
行政检查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产生、收集厨余垃圾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厨余垃圾交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 |
行政检查内容 | 产生、收集厨余垃圾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是否将厨余垃圾交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 |
行政检查时间 | 2023年3月2日20时49分 |
行政检查地点 | 汝州市富民一街39号汝州市王氏春秋王记饸饹面馆(招牌名:王记饸饹面) |
行政检查结果 | 汝州市王氏春秋王记饸饹面馆(王振伟)未将厨余垃圾交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 |
行政检查机关 | 汝州市城市管理局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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