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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汝州市芳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 91410482MA9FHW9E9W |
法定代表人 | 魏银芳 |
地址 | 汝州市宏翔大道102号 |
行政许可类别 | 核准 |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 汝城许准字﹝2022﹞第014号 |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 李光灿 16041099143 陈文选 16041099145 |
行政许可依据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行政许可受理日期 | 2022年8月22日 |
行政许可申请材料 | 1、申请单位营业执照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行政许可委托书 4、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车辆行车证、保险单 6、办公场地、车辆停放地所有权证明,如租用场所需提供租用合同 7、车辆管理规定、道路清扫管理制度及标准 |
行政许可内容 | "汝州市芳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你(单位)于 2022年8月22日提出的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运输服务许可的行政许可申请收悉。经审查,该申请事项属于本机关的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要求,本机关于2022年8月22日办结。特此通知。" |
行政许可决定日期 | 2022年8月22日 |
行政许可有效期 | 2022年8月22日-2023年8月21日 |
行政许可机关 | 汝州市城市管理局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