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汝交简罚字(2022)第20223007号

发布机构: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 2022-01-27 浏览次数:

行政相对人名称:平顶山市海鹰汽车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403171810112U

行政相对人代码_2(工商注册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 (组织机构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 (税务登记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 (事业单位证书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法定代表人:王建亭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410403********0519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豫汝交简罚字(2022)第20223007

违法行为类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一项

违法事实:平顶山市海鹰汽车有限公司豫DT1825号出租汽车,超出许可的经营区域,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案。

处罚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一项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罚款3000

罚款金额(万元):0.300000

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2-1-24

处罚有效期:2099-12-31

公示截止期:2023-1-23

处罚机关:汝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04823580395839

数据来源单位:汝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04823580395839

备注:

执法门类:客运执法

失信程度:一般失信行为

车号:豫DT1825

车牌颜色:蓝色

司机姓名:孙院生

驾驶员身份证号:410423********1550

车架号:LSVN74BR4KN134498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