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汝交执(2021)罚字第20213162号

发布机构: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 2021-09-16 浏览次数:

行政相对人名称:孟*

行政相对人类别:自然人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2(工商注册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 (组织机构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 (税务登记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 (事业单位证书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证件类型:身份证

证件号码:410185*********6514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豫汝交执(2021)罚字第20213162

违法行为类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八条

违法事实:孟*峰驾驶豫A5M8D8汽车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案

处罚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罚款5000

罚款金额(万元):0.500000

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1-09-14

处罚有效期:2099-12-31

公示截止期:2022-09-13

处罚机关:汝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04823580395839

数据来源单位:汝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04823580395839

备注:

执法门类:客运执法

失信程度:一般失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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