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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3年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施行以来,全市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协管员严格落实法律规定,深入推进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扎实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推动承诺达标合格证新制度落地,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于近期查处一起蔬菜常规农药残留超标案件,现予通报。
纸坊镇王某某销售农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香葱案。经我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调查,该农户于2023年11月1日,向河南丹尼斯百货有限公司开封铁塔分公司销售香葱500公斤,销售价格1.6元/公斤。2023年11月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该农户销售香葱进行了抽样检测,结果显示噻虫嗪为风险监测项目,农药残留超过国家标准规定数值。2024年3月1日,汝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我局邮寄汝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函(汝市监函〔2024〕3号)及相关证据材料。我局执法人员深入到产地村委会等地查证补充证据资料,查明该农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根据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对该农户作出没收违法所得800元,并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请各乡镇街道认真对照借鉴,坚持“发现问题是业绩,解决问题是政绩”的监管理念。严格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加大对种植养殖基地的日常巡查检查和速测把关力度,严防使用禁用限用农药、兽药、停用农兽药和滥用农业投入品行为,及时提交问题线索,办理一批生产记录和合格证方面的案件,强化法律震慑作用,坚决筑牢农产品质量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