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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河南盈鑫农业有限公司、张某某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 91411700MACBPLA9X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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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陈某某 |
地址 | 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中源大道与板桥路交叉口恒业物流园二期9-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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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种类 | 1、罚款 2、没收非法财物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汝农(种)罚〔2024〕3号 |
行政执法人员 (执法证号) | 唐团营 16041019030 朱颖钊 16041019043 |
违法事实 | 生产经营劣种子 |
主要证据材料 | 证据一:河南省盈鑫农业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种子审定证书、产地检疫证的复印件;证据二:汝州市晓花农资经营部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证据三:张某某、公司委托人卢某某的身份证复印件;证据四:询问笔录3份;证据五:种子扦样单;证据六:检验报告;证据七:河南省盈鑫农业结算证明。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 |
适用裁量标准 | 《河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2022版)》 |
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 | 当事人没提出陈述申辩 |
法制审核情况 | 已审核 |
集体讨论情况 | 无 |
处罚内容 | 1、没收河南盈鑫农业有限公司违法所得3200元 2、对河南盈鑫农业有限公司罚款10000元 3、没收汝州市晓花农资经营部的“郑麦139”小麦种子1000千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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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 2024.12.06 |
行政处罚机关 | 汝州市农业农村局 |
备注 | 当事人于2024年12月16日将罚款壹万圆(10000元)及违法所得叁仟贰佰圆(3200),交至汝州市农商银行财政专户,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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