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某行政处罚公示
发布机构:汝州市人民政府->汝州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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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李某某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 92410482MA415EDK7A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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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汝州市丹阳东路333号 |
行政处罚种类 | 1.没收没收非法财物;2.罚款。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汝农(农药)罚〔2024〕1号 |
行政执法人员 (执法证号) | 侯志磊 16041019132 唐团营 16041019030 |
违法事实 | 经营假农药 |
主要证据材料 | 1.河南广电计量检测有限公司检验报告(报告编号:BZZ2023091298-108);2.农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样单(抽样编号:0108);3.汝州市农业农村局查封(扣押)决定书汝农(农药)封扣〔2024〕1号,汝州市农业农村局延长查封(扣押)决定书汝 农(农药)延封(扣)〔2024〕1号,财物清单汝农(农药)封扣〔2024〕1号①号,汝州市农业农村局查封(扣押)现场笔录;4.张某某询问笔录;5.某农资经营部营业执照、农药经营许可证;6.李某某及张某某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
处罚依据 | 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
适用裁量标准 | 《河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2022版)》 |
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 | 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 |
法制审核情况 | 已审核 |
集体讨论情况 | 无 |
处罚内容 | 1.没收假农药苯醚·咯·噻虫1瓶; 2.罚款叁仟元整(3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4.2 |
行政处罚机关 | 汝州市农业农村局 |
备注 | 当事人于2024年4月2日将罚款叁仟元人民币(3000元),交至汝州市农商银行财政专户,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