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验收审查情况 公 示----河南杏春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三分店

发布机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19-10-15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按照相关验收标准对河南杏春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三分店组织现场验收,验收结果评定为合格,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19年10月15日至2019年10月21日,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375-3333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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