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按照相关验收标准对汝州市匾鹊大药房组织现场验收,验收结果评定为合格,现将《药品经营许可证》信息公示如下:
监督电话:12315
特此公告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