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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法事项名称及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办理统计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案件。
二、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
(三)《全国农业普查条例》
(四)《全国经济普查条例》
(五)《全国人口普查条例》
三、承办机构
汝州市统计局执法监察大队
四、办理基本流程
发现违法事实→立案→调查取证→提出行政处罚意见→法制机构审核→集体研究决定→处罚事前告知→作出处罚决定→送达→执行→结案
五、办理时限
立案查处的统计违法案件,应当在立案后三个月内处理完毕;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办理期限的,应当按规定报经批准,但延长期不得超过三个月。统计违法案件处理决定执行后,予以结案。
六、监督和投诉渠道
业务咨询或投诉:汝州市统计局执法监察大队,电话号码:(0375)3321149,地址:汝州市丹阳中路252号,统计局311室;
七、办公电话、地址和时间
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8:00(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375-3321149
办公地址:汝州市丹阳中路252号,统计局31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