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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
负责负责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政策调研、决策辅助、综合协调、督促查办、信息上报、文书处理、档案管理、会议组织、对外接、行政事务、后勤管理等工作。
(二)组织办
负责办事处的党建工作、人事、人大政协、老干部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以及发展党员工作。贯彻党和国家关于老干部的方针、政策,上级关于离休老干部工作的各级部署,以及老干部工作的联系、协调、指导和服务工作; 做好街道党工委换届的组织准备工作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提案、议案的处理工作。
(三)经济办
负责对国家及上级有关部门制定的经济法规、经济政策及各项指标、任务的传达、贯彻及执行,提供政策性的咨询诠释等服务,指导、发展街道经济; 制定并实施街道经济发展规划,拓展新的经济增长点,培植新税源; 负责对本街道内各种经济组织进行协调、指导,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负责招商引资工作,协助做好税收代征工作等。
(四)民政所
负责做好辖区内低保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低保金的发放工作,及时准确的将低保金发到低保户手中,及时将低保户的情况输入微机; 做好优抚工作,做好辖区优抚对象的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服务以及优抚金的发放工作: 做好双拥工作,积极开展辖区军民共建活动和社区双拥服务活动,努力满足社区军民不同服务要求,提高服务质量。
(五)城管办
查处本辖区内的违章建筑,并进行拆除,杜绝新的违章建筑的产生; 负责辖区内居民公租房的申请办理工作,使辖区内低收入及中等偏下收入且无住房的居民有房可住; 负责辖区内居民危房改造的申请办理工作,使辖区内的危房及时得到改造; 协助执法中队取缔纠正辖区内的违章占道、乱堆乱放、店外经营等。
(六)统计站
负责组织协调,开展辖区内统计工作,完成国家、省、市统计局及党工委、办事处部署的各项相关工作任务,履行街道办事处综合统计职能; 组织实施本区域内各类社会经济调查、抽样调查和周期性普查任务; 负责搜集、整理本区域内的统计数据资料,建立健全各种统计台帐、统计年鉴,积极开展统计分析研究,及时为上级部门和街道办党委、街道办提供统计数据、经济社会信息,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统计信息、咨询,实施统计监督和服务; 负责按时上报各类统计报表等。
(七)三资管理中心
负责规范各居(村)集体资金管理,印章管理,促进集体经济健康发展。
(八)武装部
负责年满18岁男性公民进行网上兵役登记,对适龄青年进行征兵、国防宣传,组建民兵防汛应急分队,并对民兵进行组织整顿。
(九)安监办
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管理。
(十)棚改办
负责棚户区改造的宣传、调查、测量、征迁、补偿、档案整理归档等工作。
(十一)纪工委
负责协助相关单位和部门查处本街道违纪案件,承办上级部门和街道交办的案件工作。
(十二)社区服务中心
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保护工作,“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家书屋”、健身场所等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文体活动,协助上级教育部门开展各项教育工作。
(十三)社保所
负责16-60周岁居民养老保险征收、60周岁以上居民养老保险金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收缴工作、为下岗失业和就业困难人员办理小贷无息贷款工作。
(十四)计生办
负责贯彻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及时办理生育登记服务证,抓好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落实。
(十五)综治办
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创建等工作。
(十六)司法所
负责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法律咨询等工作。
(十七)城管执法中队
负责辖区内市容秩序、治理违法建设查控、建筑垃圾管理、渣土运输管理、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等工作。
(十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负责对辖区内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市场进行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