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所有:中国河南省汝州市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汝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维护:平顶山市电子政务外网运维中心
地址:汝州市丹阳中路268号 邮编:467599
网站标识码:4104820001 豫公网安备 41910302000101号 豫ICP备12009804号-1
一、法人材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三证合一) 3份
2、房屋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2份(租地协议需加盖村委会公章)
3、法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本人页) 3份
4、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本人页)、结婚证 2份
5、法人夫妻双方征信报告
6、法人二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
7、法人就业创业登记编号
8、与组织起来创业人员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科备案) 3份
9、员工花名册、劳动合同台账、员工近3个月工资表(需要真实的转账记录或者公户代发明细)(加盖财务章)
10、公司(合作社)章程 (加盖公章) (个体户不需要)
11、法人、组织创业人员身份证明
12、组织创业经济实体申请认定表
二、组织起来创业人员材料:
1、员工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本人页)
2、就业创业登记编号
三、担保方式:
(一)反担保人条件:
1、我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财政全供人员、差额供给人员、自收自支人员最高可担保20万元。
2.我市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在岗工作人员。(并提供本单位近三月社保缴费凭证),反担保额度为社保缴费基数的40倍,最高担保额不超过20万元。
3、我市辖区内的村支书、村主任信誉良好且征信无不良记录的,可以为创业贷款户担保10万元。(需提供任职文件或加盖乡镇办事处、村委会盖章)
4、我市信用社区(乡村)经综合评估,评选出的的信用户,申请创业贷款,10万元及以下的个人创业贷款,可以免除反担保。
5、反担保人征信为禁入类的不能进行担保;反担保人不得重复进行担保,综上所述人员需信誉良好。
(二)房产抵条件:
(1)一般商品住房:放款额度按照房屋评估价值的50%-70%确定。
(2)门面房、独院:放款额度按照房屋评估价值的50%-60%确定。
房产证、土地证及房产所有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三)工信局反担条件:工信局同意担保函
(四)定期存单或其他有价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