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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xierhe-00000-2024-00006
  • 发布日期
  • 2024-08-27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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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耳河街道办事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发布机构:汝州市人民政府->洗耳河街道 发布时间: 2024-08-27 浏览次数: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规范全辖区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河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街道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做好应急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

2.统一领导,属地行业结合。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应在街道办事处统一领导下,各社区(村)及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要按照各自职责和预案的要求,制定、修订应急预案,指导、协助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生产经营单位要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本单位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编制现场处置方案及事故应急预案,并与街道办事处及行业主管部门应急预案相衔接。

3.科学施救,规范管理。采用先进技术,发挥专家作用,科学合理决策运用先进的监测监控和救援装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依法规范应急管理工作应急预案和救援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坚持应急处置与事故预防相结合。以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配备、预案编制、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等工作为重点,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工作。

二、组织体系

根据应急救援需要,街道办事处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领导全辖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一)应急救援指挥部

指挥长:由办事处主任担任

常务副指挥长:由分管安全的副职担任。

副指挥长:相关行业分管副职担任。

成员:由各相关站所以及各社区(村)两委干部组成。

洗耳河街道办事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应急办分管安全的副职任办公室主任。

1)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决定启动我街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指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并实施监督和指导;紧急指挥调度应急储备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指挥调度、协调有关部门参加应急救援工作;及时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必要时由办事处请示市政府,要求启动市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职责。承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编制办事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适时组织演练;及时收集、分析全辖区生产安全事故相关信息,并提出建议;承担应急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

    1.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由办事处主任担任。

成员:行业分管副职,相关部门负责人、救援队伍负责人、所属社区(村)党支部、居委会负责人、事发单位负责人、救援专家等。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负责制定抢险救援方案;组织指挥有关单位参与现场救援;实施属地、行业管理,组织治安、交通保障,做好人员疏散和安置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做好事故调查及善后工作,防止事故次生、衍生灾害的扩大,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及时掌握和报告重要情况;写出紧急处置情况书面报告,报办事处应急救援指挥部。

2.现场抢险处置小组。可设立下列9个处置组:

    1)综合协调组:由应急办负责,承接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专业处置组的抢险救援工作,保障抢险救援工作通讯畅通;及时向党工委、办事处报告事故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2)专业抢险组:由应急办、派出所负责,组织协调警力和消防、工程抢险、救护等专业抢险队伍,进行抢险救援。

3)安全保卫组:由派出所负责,组织警力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控制,组织人员有序疏散。

(4)医疗救护组:由计生办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单位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

(5)后勤保障组:由党政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运输保障和物资保障工作。

6)调查评估组:由应急办负责,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取证,配合上级调查组开展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对生产安全事故进行全面评估。

7)专家技术组:由市应急局牵头,住建、煤炭、消防、质检、交通、电力等部门组织有关专家为抢险救援等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持。

8)善后处理组:由指挥部责成有关部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处理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

9)新闻报道组:由宣传办负责,派出所、应急办、事发地居委会等部门配合,组织事故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新闻报道工作。

各应急小组根据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在办事处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组织协调下做好相关工作,并建立应急联系工作机制,保证信息畅通。

三、应急响应

(一)信息报告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要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要立即报告办事处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办事处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要立即报告市委、市政府。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要将事故信息报告市委、市政府;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必须在事发后30分钟内通过电话向市政府报告事故简要情况,在事发后1小时内将事故信息书面报告市政府,事故后续处置情况应及时报告。

洗耳河街道办事处24小时值班电话:0375-3326111;

报告事故信息,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产能等基本情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应急救援情况)。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使用电话快报,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3.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

4.事故具体情况暂时不清楚的,负责事故报告的单位可以先报事故概况,随后补报事故全面情况。事故信息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负责事故报告的单位应当按规定及时续报。

(二)先期处置

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自救互救迅速开展应急处置。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在及时上报事故情况的同时,要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对事故进行先期应急处置。

1.办事处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要立即报告市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和副总指挥,根据事故性质和严重程度以及事故单位请求,通知市相关部门和机构,做好应急救援准备,立即赶往事故现场。

2.办事处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要立即成立专家组,组织专家对事故危害进行研判,确定事故影响的范围及可能影响的人数,从而对突发事故做出准确及时判断,初步确定响应级别,并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如果事故不足以启动应急救援体系的最低响应级别,则应向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提出报告意见。

3.办事处应急救援指挥部接报后,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了解掌握事故情况,组织协调事故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等事宜,并及时向市领导反馈情况。

(三)分级响应

事故等级属本预案适用范围的启动本预案,办事处应急救援指挥部进行响应。组织人员参加应急救援工作。事故等级超出本预案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或事故灾难进一步扩大时,请求市政府协调支援。

1.应急响应基本要求。

根据事故发生地区信息报告的情况,街道办事处和及有关部门应迅速查明生产安全事故灾难性质、发生区域、严重程度、影响范围、事故类型与应急救援需求等基本情况。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牵头责任部门、协作部门做好应急响应。

2.办事处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响应。

1)立即向党工委、办事处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现场救援情况,提请启动并实施本预案及相关预案,通知相关成员单位、工作人员和专家到位,会同有关专家提出应急救援重大事项决策建议。必要时,报请市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派有关部门与人员赶赴事发现场,负责现场应急救援指挥。

2)根据有关部门和专家的建议,报请街道办事处通知相关应急救援机构、救援队伍和事发地毗邻社区(村)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救援队伍赶赴现场参加抢险救援,为现场应急救援指挥提供支持和保障。

3)提出现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派出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必要时协调专业应急力量增援。

4)必要时,在全市范围内紧急征用、调配施救物资、设备、车辆和人员。

5)超出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或事故灾难进一步扩大,及时上报,请求协调支援。

(四)抢险救援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要组织事发单位和救援队伍迅速有效地进行紧急处置,控制事故态势,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

(五)紧急医学救援

现场抢险指挥部要积极组织开展事故伤员医疗救治、心理干预等工作。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协调卫生部门派遣医疗卫生专家和卫生应急队伍。

(六)治安管理及公众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需要进行现场治安警戒,实施交通管制,维持现场秩序;做好受威胁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组织疏散、转移和安置受威胁人员。

(七)救援人员安全防护

按照规定为现场救援人员配备相应防护装各,采取防护措施对现场情况科学评估,保障现场救援人员的人身安全。

(八)信息发布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宣传办会同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事故处理的主管部门对事故相关新闻信息进行综合、分析,组织媒体报道。

(九)应急结束

当遇险人员获救、事故现场得到控制、污染物得到妥善处置、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和导致次生、衍生事故的风险消除后,经现场抢险指挥部确认,报请办事处应急救援指挥部同意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

四、后期处置

(一)调查评估

街道办事处和事故发生地社区(村)负责事故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安抚,征用物资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调拨救助资金和物资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二)事故理赔

应急救援结束后,事故单位应立即按国家《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及伤残等级鉴定。保险机构应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及时做好受灾单位和个人损失的理赔工作。

(三)事故灾难的调查、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

一般事故由街道办事处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办事处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分别由省级、国家级有关部门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并及时上报。

五、应急保障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依托和充分利用公用通信、信息网,逐步建设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处置专用通信与信息网络。建立完善全市重大危险源和救援力量信息数据库;规范信息获取、分析、发布、报送格式和程序。

(二)救援装备保障

各应急救援队伍和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当掌握本专业的特种救援装备情况,各专业队伍按规程配备救援装备。

(三)应急队伍保障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行业或领域的企业要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突发安全生产事故,依法组建和完善抢险救援队伍,各级、各行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构负责检查并掌握相关应急救援力量的建设和准备情况。

(四)资金保障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由办事处协调解决。生产经营单位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必要的资金准备,用于购置应急装备、物资等。同时,要加强应急资金的监督管理,保障资金专款专用。

(五)物资保障

办事处有关部门、企业应当建立应急救援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储备制度,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

(六)医疗卫生保障

办事处相关部门和各社区(村)应当加强急救医疗服务网络建设,配备相应的医疗救治药物、技术、设备、人员,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能力。

(七)交通运输保障

发生重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后,应急救援指挥部或有关部门根据救援需要及时协调交通、铁路等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交通运输保障,同时对事故灾难现场进行道路交通管制,根据需要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道路受损时应迅速组织抢修,确保救灾物资、器材和人员运送及时到位,满足应急处置工作需要。

(八)治安维护

街道办事处和派出所主要负责事故灾难处置和治安维护工作。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发生重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后,根据救援需要及时协调公安、军队等部门提供协助。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地的社区(村)两委应当积极组织和发动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协助公安部门实施治安保卫工作。

(九)人员防护

办事处有关部门对涉险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采取必要的防护的措施,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严格按照程序开展救援工作,确保人员安全。

(十)公共设施

办事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煤、电、油、气、水的供给,以及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有害物质的监测和处理。

(十一)宣传、培训和演练

1.公众宣传教育

街道办事处结合本地实际,负责本地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安全防范意识。企业与所在地社区(村)建立互动机制,向周边群众宣传相关应急知识。

新闻部门要将事故灾难应急报警电话、自救互救、防灾减灾常识告知公众;各类教育机构要加强应对事故灾难的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2.培训

有关部门组织各级应急管理机构以及专业救援队伍的相关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和业务培训。

有关部门、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做好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积极组织开展社会志愿者培训,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将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管理课程纳入党政干部培训内容。

3.演练

办事处应急救援指挥部要协调有关部门,每年组织一次高危企业、部门的联合演练。高危企业每年至少要组织一次应急救援演练。演练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并根据演练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十三)监督检查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实施进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

六、奖励与责任追究

(一)奖励

    对在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街道办事处要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二)责任追究

对不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职责的单位和个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责任。

七、附则

(一)批准更新

本预案由街道办事处批准发布,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修改,或根据需要及时更新。

(二)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洗耳河街道办事处

                                                                                                                                                                                                                                                                                                  202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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