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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一)健全消防工作组织,明确消防责任人、管理人,消防岗位人员流失的要及时调整补充。
(二)健全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加强和规范消防安全管理。
(三)明确年度消防工作任务及其完成时间、责任人。
(四)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重点单位每月开展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每年开展消防设施检测,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六)加强全员消防培训和演练,着力提升消防素质。
(七)加强专兼职消防力量建设,完善灭火和疏散预案,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八)新改扩建、二次装修项目要依法办理消防设计、验收或备案手续,落实消防设施“三同时”。
二、做好家庭火灾防范
(一)做饭取暖用火不离人,人离开或就寝时要关火关气关电,长时间外出时要关闭非必要电源。
(二)不在家里大量存放汽油、酒精、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少量存放时要远离火源。
(三)教育小孩不要玩火,火柴、打火机要放在小孩拿不到的地方,不单独把儿童留在家里。
(四)电动自行车(锂电池)不在室内、楼道、单元门厅停放充电。
(五)春季乍暖还寒,烤火取暖要远离可燃物。
(六)烧纸钱、神龛前的长明灯要与可燃物保持距离。
(七)不卧床吸烟,醉酒者用火、吸烟要有人照看。
(八)定期检修电线和燃气管线,不超负荷用电。
(九)油锅起火可直接盖上锅盖,不能用水灭油锅火灾。
(十)有条件的家庭可安装火灾探测器,配置必要的灭火器材。
三、做好重点单位火灾防范
(一)凡符合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单位,要及时申报列为重点单位管理,严格落实《消防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要求。
(二)加强火源电源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严禁违章动火作业。
(三)严禁人员住宿场所与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合用。
(四)确定重点部位,设立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五)按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每月开展维保检测,每年开展检测。
(六)每月开展消防检查,每日开展防火巡查,及时消除隐患。
(七)每半年开展全员消防培训,入职或转岗人员要先培训后上岗,懂本岗位火灾风险,会报告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逃生自救。
(八)严禁违章搭建,严禁使用易燃材料装修,严格限制使用可燃材料装修。
(九)严禁超负荷使用大功率电器,在仓库内严禁使用电加热器具和明火。配电箱下及周边一定范围内严禁摆放易燃可燃物品。
(十)保持消防通道畅通,营业期间保持安全出口畅通,外窗设防盗笼的要设逃生口。
(十一)库房堆垛“五距”要符合要求。
(十二)建强消防力量,提高扑救初起火灾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