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rzszjj-00000-2024-00001
  • 发布日期
  • 2024-02-29
  • 主题分类
  • 农村危房改造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汝州市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再启动

发布机构:汝州市人民政府->汝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 2024-02-29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汝州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再启动,切实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汝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积极部署,指导21个乡镇、街道开展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农村低收入群体为乡村振兴、民政部门认定的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二是,无房户经鉴定(评定)住房确属C级、D级的农户则可被列为年度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且该危房是其唯一住房符合一户一宅政策。

现阶段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可向村民委员会(社区)提出申请。村民委员会(社区)收到农户危房改造申请后,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初步确定本村(社区)的危房改造对象名单,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并将危房改造对象名单上报至各乡镇村镇建设中心、各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办公室。由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对村民委员会(社区)上报的申报材料,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及时对申请人的住房和家庭经济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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