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rzsscjdglj-00000-2025-00001
  • 发布日期
  • 2025-07-18
  • 主题分类
  • 文件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汝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集中整治全市药品零售企业执业 药师“挂证”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机构:汝州市人民政府->汝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5-07-18 浏览次数:

局属相关科室、各乡镇(街道)执法中队

进一步规范药品零售业企业经营行为,严厉打击执业药师“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集中整治全市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573


汝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集中整治全市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履行药品流通环节监管职责,严厉打击执业药师“挂证”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药品经营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针对汝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平汝检行公建〔2025〕21号)指出的我市零售药店执业药师“挂证”问题突出、监管存在缺位的情况,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经局党组研究决定,自2025年7月至8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等违规行为专项集中整治。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以“四个最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为根本遵循,聚焦检察机关指出的监管缺位问题,通过集中整治、系统治理、标本兼治,严厉打击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违法违规行为,压实监管责任,强化执法震慑,健全长效机制,坚决遏制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乱象,规范执业药师执业行为,全面提升药品零售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和药学服务能力,筑牢药品安全防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合法权益。

二、工作目标

(一)全面清查,精准打击利用两个月时间(2025年7月-8月),对全市所有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配备及在岗履职情况进行全覆盖、拉网式排查,重点核查检察机关移送的144人疑似“挂证”人员名单,确保核查处置率100%。

(二)严厉惩处,形成震慑依法依规查处一批存在执业药师“挂证”、未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违规销售处方药等违法行为的药品零售企业和执业药师个人,确保“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查实的“挂证”执业药师,坚决撤销注册证并纳入信用“黑名单”。

(三)堵塞漏洞,规范秩序督促药品零售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执业药师在职在岗、依法履职。规范进货渠道、处方药销售管理,提升整体质量管理水平。

(四)健全机制,长效监管建立与人社、医保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机制,探索运用社保缴纳、考勤记录等多维度数据核验执业药师实际在岗情况的长效监管模式,建立执业药师动态监管档案,从源头上遏制“挂证”行为。

(五)回应关切,提升公信。积极回应检察机关检察建议和社会公众关切,通过扎实有效的集中整治行动,药品监管责任和能力得到进一步强化,零售药店执业药师"挂证"现象得到根本遏制,市场监管部门的公信力得到进一步提升,社会公共利益得到维护。

三、组织领导

为强化统筹协调,确保整治实效,成立汝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集中整治全市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工作专班(以下简称“专班”):
         李华州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肖汉鼎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张亚峰     七级职员
          尚强伟     三级主办

   药品化妆品监管科、法规科、行政审批中心、信用监管科、机关纪委各乡镇街道市场监管中队负责人。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药品化妆品监管科,负责统筹协调、督导检查、数据汇总长效建设等工作建立周通报、月调度制度,重大事项提请局党组会研究。

四、整治对象

全市所有药品零售企业(含连锁门店、单体药店)及其注册执业药师。

五、任务重点和措施

(一)全面核查问题线索

1.对检察机关移交的144名执业药师建立专项台账,逐一核查其在岗承诺、考勤记录社保缴纳、处方审核等履职情况;

2.对近一年来因未按处方药销售问题被处罚的27家药店开展回头看

(二)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

1.注册核查执业药师注册证原件有效期、执业单位是否一致、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等材料;

2.在岗检查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检查执业药师在岗承诺书公示情况和实际在岗情况(查看店内监控录像检查是否按规定挂牌执业,重点核查早晚班、节假日药师是否在岗);

3.履职验证随机抽查近三个月处方药销售记录及审核签字情况随机抽取10份处方,追溯药师审核签名真实性

(三)分类处置

1.对查实“挂证”的执业药师,依据《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第34、36条的规定;

进行约谈促使其主动注销《执业药师注册证》;

对拒绝主动注销,报告省局,由省局撤销《执业药师注册证》并公示,作为个人不良信息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时记入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

2.对使用“挂证”执业药师的涉事零售药店,按《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42条的规定: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危害后果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②通报医保局建议取消定点资格。

3.对未配备执业药师的药店,依据《药品管理法》第126条的规定:

①依法处罚并列为年度重点监管对象增加检查频次

②核减经营范围至乙类非处方药

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1日---7月8日)

召开全动员部署会,印发工作方案开展广泛宣传,公布举报电0375-68863150375-6027932),发布整治通告。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9日---8月20日)

1.7月9日-7月15日:完成144名疑似"挂证"人员核查;

2.7月16日-8月15日:开展全覆盖检查和依法处置

3.8月15日-8月20日:对问题企业开展回头看

(三)总结提升阶段(8月20日---8月31日)

形成专题工作报告,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对在集中整治行动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

实行中队长负责制,各乡镇(街道)执法中队每周五前报送《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检查工作汇总表》检查发现执业药师挂证情况汇总表》《零售药店执业药师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12、3)。药品化妆品监管科建立周通报制度。

(二)严肃问责机制

局党组将把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作为检验市场监管队伍战斗力和执行力的重要考场。局机关纪委要全程介入监督,设立专门举报渠道受理关于执法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或存在廉政问题的举报。对在集中整治工作中出现以下失职渎职行为的,将由机关纪委启动问责:

1.应查未查,应发现未发现“挂证”问题的:未核验社保数据或对辖区内药店检查未实现全覆盖

2.执法放水,发现问题查处不力的:“挂证”行为降格处理(如以罚款代替停业整顿)故意拖延案件查办超过法定期限。  

3.执法不严,包庇袒护的:通风报信、泄露检查计划、篡改检查记录或说情干预;

4.以权谋私,违法违纪的: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收受企业财物、宴请或其他利益输送;故意刁难企业或避重就轻、降格处理违规减免处罚

5.检查流于形式数据造假敷衍塞责、虚报检查数量或隐瞒未处置问题。

局机关纪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党纪政务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问责情况将适时在系统内通报,形成有力震慑,确保整治行动公平公正、取得实效。

(三)加强部门协同

1.与人社医保部门建立保数据比对机制;

2.与医保部门实施一案双查

3.与检察机关保持常态化沟通。

、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压实责任各乡镇(街道)执法中队、局相关科室要充分认识整治执业药师“挂证”行为对于保障用药安全、回应检察建议、履行监管职责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严格执法,敢于碰硬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确保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坚决克服地方保护主义,敢于动真碰硬,对各类违法行为依法严惩,绝不姑息。执法人员要恪尽职守,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要一查到底,严禁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查而不处、处而不严。

(三)强化协作,形成合力主动加强与人社、医保、行政审批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与信息共享。建立健全案件移送、线索通报、联合执法、结果互认等协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联合惩戒的强大合力。

标本兼治,着眼长效在严厉查处的同时,要深入剖析“挂证”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着力在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上下功夫。积极探索运用信息化、大数据等手段提升监管效能,推动执业药师管理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

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媒体、官网、公众号等渠道,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意义、进展和成效,曝光典型违法案例。宣传执业药师的重要作用和“挂证”行为的危害,提升企业自律意识和社会公众监督意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及时反馈,按时报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的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各阶段任务,及时、准确、完整报送相关数据和总结材料。市局药化科要加强督导调度,及时解决基层执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附件:1.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检查工作汇总表.docx

          2.检查发现执业药师“挂证”情况汇总表.docx

          3.零售药店执业药师基本情况统计表.doc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