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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rzsnyjxglj-00000-2023-00016
  • 发布日期
  • 2023-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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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做好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汝州市人民政府->汝州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3-04-12 浏览次数:

购机户、农业合作组织、经销企业

为做好我市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豫农文〔2021185号)文件要求,现就我市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明确如下:

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按照汝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汝州市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汝政办〔202148号)执行,补贴产品具体可http://222.143.21.233:2018/网址查询

2、2023年省分配我市第一批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14万元,可实际使用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503.764万元(含2022年结转资金189.764万元)。

3、根据平顶山市农机中心2022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要求,今后我市农机购置补贴统一实行“先通过线上(手机APP)申请,之后再到现场办理”的程序。购机者在农机购置补贴APP进行补贴申请录入的基础上,携带本人身份证、购机发票、支付凭证等相关材料,并携带购买机具到市农机管理部门现场审核受理,补贴对象的确认按照现场受理、核验通过的先后顺序为准。(公职人员原则上不允许申请补贴机具)

4因购机者在农机购置补贴APP申请录入的头像、发票照片不规范、不清晰,申请信息填写有误而造成市农机管理部门无法受理需要退回修改或作废重新录入申请的,造成的损失由申请补贴的购机者自行承担。如因当年资金不足,经审核通过的申请对象,市农机管理部门会通过市政府网站、微信工作群、电话等形式通知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办理补贴手续。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现场办理被取消补贴资格的,由申请补贴的购机者自行承担后果。

5、购机者在APP录入保存的申请,通过APP作废后该申请涉及的机具将永久不得申请补贴。(农机部门作废的申请涉及机具可重新办理补贴)

6、在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报请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经同意后方可执行。

7、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施行。

附件:1、《汝州市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办理流程》

          2、农机购置补贴APP下载二维码

 

办理地点市区丹阳东路432号(东花坛向东300米路北市农机监理站院内)

咨询电话:0375-3327909

附件1:《汝州市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办理流程》.docx

附件2:农机购置补贴APP下载二维码.docx



汝州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202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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