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汝交罚字[2024]第0808009号

发布机构:汝州市人民政府->汝州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 2024-08-30 浏览次数:

行政相对人名称:  郑州市惠济区郭红菊货运部(个体)

行政相对人类别:  自然人

行政相对人代码-1(统一信用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2(工商注册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3(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4(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5(事业单位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6(组织社会登记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证件类型:  身份证

证件号码:  410122********2625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豫汝交罚字[2024]第0808009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

违法事实:  郑州市惠济区郭红菊货运部(个体)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运输车辆的案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

处罚类型:  罚款

处罚内容:  罚款1000元

处罚金额(万元):  0.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8-28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5-08-30

处罚机关:  汝州市交通运输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0482005507265P

数据来源单位:  汝州市交通运输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0482005507265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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