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所有:中国河南省汝州市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汝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维护:平顶山市电子政务外网运维中心
地址:汝州市丹阳中路268号 邮编:467599
网站标识码:4104820001 豫公网安备 41910302000101号 豫ICP备12009804号-1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特级技师评聘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企业应为特级技师设立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工作平台,为其开展技术技能革新、工艺流程改进、解决重大技术难题等提供条件,充分发挥其在技术攻关、发明创造以及带徒传技等方面的作用。企业应根据实际,吸纳特级技师参与科研攻关、重大项目招投标技术评审等工作。聘用到特级技师岗位的人员可比照本企业正高级职称人员享受相关待遇,还可按规定享受疗休养(休假)以及落户、购(租)住房、医疗保障、子女教育等方面的政策。
高校毕业生创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以下政策:一是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可申请最高不超过 20万元、由专项资金贴息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创办小微企业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 300万元。二是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 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三是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并正常经营 1年以上的,可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农民工创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以下政策:一是返乡创业农民工、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等可申请最高不超过 20万元、由专项资金贴息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创办小微企业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二是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农民工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三是对首次创业且正常经营 1年以上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先行申领补贴资金的50%。
登记失业人员创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以下政策一是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0万元、由专项资金贴息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创办小微企业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二是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三是就业困难人员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并正常经营 1年以上的,可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
小微企业(含社会组织)招用离校2年内的未就业毕业生,可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企业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可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等符合条件人员人数达到一定比例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 300 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由财政给予贴息。
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的,在职称评定、项目申请、荣誉申报时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