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人,交了物业保洁费,为啥还要交生活垃圾处置费?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 2019-05-16 浏览次数:

近日,到汝州市城管局环卫处征收办交费的商户和居民户都会问同一个问题:“我们物业费都交过了,其中包含的就有卫生费这项,为什么你们还要重复收取我们的生活垃圾费呢?”带着群众的疑问,记者于5月14日到该处进行了采访。

据该处一位负责人介绍,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上的内容,物业费主要指: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保及按规定所提取的福利费;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及维护费用;物业管理区域的清洁卫生费用;物业管理区域的绿化养护费用;物业管理区域的秩序维护费用;代收的水电费;上门收垃圾的费用;物业共用部位、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防盗门维护等专项服务的费用。

实际上,物业收取保洁费(有的叫卫生费)是一种有偿服务费用,用于支付物管企业或居民委托人将居民区内每户产生的垃圾收集到环卫部门规定的垃圾转运设施(如垃圾运输车等)所发生的费用;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是指政府依法征收并用于将零散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到指定的垃圾集中地进行无害化处置以及相关管理的费用。物业保洁费是小区物业收取的,垃圾处理费是由市环卫处直接收取。

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标准是由市发改委按照价格决定的法定程序,经过严格认真的成本核算,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商户、企业代表、法律顾问以及专业技术人士,组织召开听证会,报市政府批准,最终确定的。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法律依据为国家建设部《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及《河南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管理办法》中规定:国家对城市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服务实行收费制度。

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财政设立有专户管理生活垃圾处理费,专款专用。代收单位及时足额上缴代收的生活垃圾处理费,不得隐瞒、截留、坐支和挪用。市环卫处具体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工作。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可以采用直接收取或者委托收取两种形式。采取委托收取方式征收的,可以委托区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或者其他具有社会服务、公共管理职能的企事业单位代为收取。未经委托的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擅自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人员在征收过程中,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非税收入票据,否则可以拒缴。

(来源:汝州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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