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气象事业是科技型、基础性、先导性社会公益事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2〕11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豫政〔2023〕31号),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创新驱动发展、需求牵引发展、多方协同发展、统筹集约发展,以提供高质量气象服务为导向,加快构建科技领先、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人民满意的现代气象体系,全方位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为汝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高水平气象服务保障。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现代气象科技创新、服务、业务和管理体系逐步完善,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能力不断提升,气象科技能力现代化和气象社会服务现代化建设取得新进展。
到2035年,气象全面融入和支撑汝州高质量发展,建立健全以政府为主导、气象部门为主体、多部门合作、社会参与、市场赋能的气象协同发展机制,气象科技能力现代化和气象社会服务现代化基本实现,气象强市基本建成。
二、重点任务
(一)保障生命安全,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
1.加强气象防灾减灾机制建设。健全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气象防灾减灾体制机制,落实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责任。健全以属地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为先导的应急联防联动机制,细化重点行业、重点区域气象灾害防御指引。建设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和决策信息支撑系统。加强气象灾害风险管理,建立健全巨灾保险等风险转移制度。(各乡镇街道、市气象局、公安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高城市气象灾害风险韧性应对能力。将气象灾害防御全面融入城市精细化治理,定期编制城市气象灾害防御相关规划。完善城市气象灾害精细化动态监测体系,将智能气象设施纳入城市新基建范围,赋能智慧城市数字化运行管理。融入“城市大脑”,建设城市水电气暖、防汛、交通、建筑等智能气象服务系统。开展城市气候承载力评估、暴雨强度公式修编以及区域性建设、重大规划和重点工程项目的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相关成果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精准化气象防灾减灾工程,建立健全立体化、精细化、智能化、全时域综合观测及信息保障体系。(市发展改革委、公安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气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增强全社会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定期开展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和风险区划。加强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编制和设施建设,根据气象灾害影响修订基础设施标准、优化防御措施。建设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加强预警信息统一发布和规范管理。建立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发布“绿色”通道,全媒体平台第一时间无偿向社会公众公布。实施“网格+气象”行动,将气象防灾减灾纳入乡镇、街道等基层网格化管理内容。将气象灾害防御科学普及工作纳入综合科普体系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纳入中小学义务教育体系,推进气象科普场馆(展区、流动设施)建设。(各乡镇街道、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教育局、科协、气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进融合发展,实施“气象+”赋能行动。
4.加强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落实汝州市高标准农田气象保障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农业气象灾害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和多场景农业气象服务平台,提升智慧气象为农服务能力。规范高标准农田气象保障体系建设。开展农产品气候品质认定。推进气象为农服务提质增效。将农村气象防灾减灾纳入乡村建设行动,构建行政村全覆盖的气象预警信息发布与响应体系。(各乡镇街道、市农业农村局、气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提升重点行业气象保障能力。开展交通气象灾害风险普查,科学规划布局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交通气象监测站网。加强气象交通数据共享共用。加强重点旅游景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实现4A级以上旅游景区气象监测设施和预报预警信息传播设施全覆盖。强化气象旅游资源和景观资源开发利用。文化和旅游、气象部门要联合指导重点旅游景区开展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和隐患排查、制定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建设灾害避险场所等工作。(各乡镇街道、市交通运输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气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6.实施民生保障服务提升行动。建立公共气象服务清单制度,将公共气象服务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推进气象融入数字生活,面向健康生活、户外体育、新型消费等领域,开展分众化、个性化、定制化智能气象服务。(各乡镇街道、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科技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气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重大战略,强化生态文明建设气象支撑。
7.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和气候资源保护利用。开展气候变化和生态环境监测,加强生态系统安全气象风险预警。建立绿色生产总值气象评价指标体系,开展生态环境质量气象评价工作。加快气候经济创新发展,推进气候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积极争创中国天然氧吧,大力发掘旅游度假资源,打造氧吧民宿集群和森林康养基地,将气候生态和旅游发展形成有机融合,推动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各乡镇街道、市气象局、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汝州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8.提升人工影响天气现代化水平。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军地协同、齐抓共管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格局。实施人工影响天气能力提升工程,提升人工影响天气现代化水平。落实属地责任和相关部门职责,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健全统一协调的人工影响天气指挥和作业体系。提高防灾减灾救灾、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重大活动保障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水平。(各乡镇街道、市发展改革委、气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坚持创新引领,激发高质量发展动能。
9.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各类科研力量优化配置和资源共享,打造气象科研业务链条。深入推进研究型业务建设,成立创新团队,以科技进步推动气象业务能力提升。优化科研项目组织管理。引导科技成果向业务服务转化应用,强化灾害性天气影响预报和气象灾害风险预警先进技术引进应用。弘扬科学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良好科研生态。(市气象局、科技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建设高水平人才队伍。加大各类人才工程(项目)和人才计划对气象领域的支持力度。加快推进汝州市气象防灾减灾中心人员落实到位。将气象人才统筹纳入地方人才队伍,将气象部门领导干部纳入地方干部交流范围,鼓励地方干部到气象部门交流锻炼。(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气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进数字化改革,发展智慧气象。
11.提升气象监测精密度。健全相关行业气象统筹发展机制,将各部门各行业自建的气象探测设施纳入国家气象观测网络,由市气象局实行统一规划和监督协调。科学加密建设观测空白区、薄弱区和灾害易发区、人口密集区等区域的各类气象探测设施,地面气象观测空间分辨率城区达5公里、乡镇达8公里。健全气象观测质量管理体系。鼓励和规范社会气象观测活动。(各乡镇街道、市水利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气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提升气象预报精准度。建设气象监测预警中心,健全无缝隙、全覆盖智能网格预报业务体系和预警服务体系。发展基于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的预报预测业务,逐步实现提前1小时预警局地强天气、提前1天预报逐小时天气、提前1周预报灾害性天气、提前1月预报重大天气过程、提前1年预测气候异常。(市气象局负责)
13.提升气象服务精细度。建立气象服务需求高效对接机制,面向重点行业分类构建数字化、智能化气象服务场景。完成汝州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能力提升工程建设。打造面向全社会的气象服务支撑平台和众创平台,发展自动感知、智能研判、精准推送的智慧气象服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城市管理局、水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应急管理局、气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4.提升基层气象台站基础能力。实施“百站提质”行动,推进汝州市气象局新业务用房建设,带动建设气象监测预警中心、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人工影响天气指挥中心和防灾减灾气象科普教育基地功能体系,全面夯实基层气象台站精密监测、精准预警和精细服务能力。(市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气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气象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将气象高质量发展纳入相关规划,统筹做好资金、项目、用地、人才等保障工作,督促重点任务落实。
(二)加强协同联动。实施大范围、宽领域、深层次的开放合作,建立气象部门与各类服务主体跨区域、跨部门协同机制,推进气象与各领域互动融合。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细化政策措施,协调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强项目支撑。加快实施气象发展规划重点工程,完善气象防灾减灾基础设施,提升气象监测预警能力。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共同推动建设项目落地实施,确保尽早建成发挥效益。
(四)加强保障投入。要坚持和完善气象双重计划财务体制,逐步加大财政投入保障力度,强化综合预算管理,加强资金使用和绩效管理。要统筹协调重点任务投资渠道,优化投资结构,支持气象基础能力建设,健全气象设备系统升级迭代及运行维护等保障机制。
(五)加强法治建设。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将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相关行政事项纳入“多规合一”数字监管范围。规范人工影响天气、气象灾害防御、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气象信息服务等活动。加强防雷安全、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监管。健全气象标准体系,加强优质标准供给,推进气象标准化试点示范。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