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7号)、《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2023年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移交安置工作的通知》(豫退役军人〔2023〕40号)和《关于下达2023年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和安置遗留退役士兵安置计划的通知》(平退安〔2023〕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我市2023年退役军人安置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关键之年。全市各单位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使命担当,扎实做好2023年退役军人安置工作。2023年我市共接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31人。依据市委编办提供的编制情况,按照“阳光安置”的分配原则,全部分配至我市事业单位。
二、严格遵守规定,严肃安置纪律
(一)阳光安置,确保安置环节公开透明。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的分配去向主要是我市各事业单位。在分配形式上,采取量化评分、阳光安置的办法,公开安置对象、安置岗位、安置程序、安置结果,保证安置工作公平公正。树立“重牺牲奉献、重实绩贡献”的安置导向,确保服役时间长、贡献大的退役士兵得到优先安置,切实推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提质增效。
(二)执行政策,确保各项待遇落到实处。安置部门要转变工作理念,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政策、纪律观念,依法行政,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接收、安置好每一名退役士兵,做到各得其用、人尽其才。要本着鼓励先进、区别对待、积极稳妥的原则,对在服役期间表现优秀或在艰苦地区、特殊岗位服役的退役士兵在安置时给予照顾。财政部门要统筹安排,按照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确保退役士兵在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确保退役士兵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按规定缴纳并接续;安置单位接收退役士兵后,应根据安置部门开具的安置介绍信日期,尽快为退役士兵办理相关手续,并按照劳动部门出具的材料,做好各项待遇落实。
(三)严肃纪律,确保安置工作有序进行。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军人要严格执行国家安置政策,对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时限15个工作日内拒不服从安置地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取消其安置资格;在待安排工作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取消其安排工作待遇;弄虚作假骗取安置待遇的,取消其相关安置待遇。
三、抓好政策落实,依法问效问责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分级负责,层层落实,建立完善退役军人政策落实巡回督导机制,加强跟踪问效,将退役军人政策落实督导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切实在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的同时落实好安置工作。
(二)提升安置质量。严格落实国家及河南省安置的相关政策,安置计划经市政府统一下达后,接收单位要无条件地完成市政府分配的退役士兵接收安置任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各安置单位要及时与退役士兵签订劳动合同且不得约定试用期,确保质量和效果,做到安置一个、上岗一个。在合同期内除退役士兵本人原因或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外,不得随意辞退,确保他们享受本单位同工龄、同岗位、同工种职工的一切相应待遇。
(三)依法问责问效。把退役军人安置工作与领导班子考核、领导干部政绩评价结合起来,并将退役士兵移交安置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纳入议事日程,强化使命担当,抓好工作统筹,确保我市今年的退役军人安置任务顺利完成。对责任心不强、措施不力,使退役军人不能及时上岗、造成退役军人上访等不良后果的单位,要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不履行法定义务、拒绝接收安置任务的单位负责人和其他相关人员严肃处理。
附件:
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度役军人安置工作的通知.docx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