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平顶山市汝州市部分乡镇行政区域界线变更暨撤销骑岭乡设立骑岭街道的批复》(豫民行批〔2024〕23号)和《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汝州市部分乡镇行政区域界线变更暨撤销骑岭乡设立骑岭街道的批复》(平政文〔2024〕60号)精神,同意我市将米庙镇白马村划入骑岭乡,撤销骑岭乡设立骑岭街道,实行城市管理体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白马村从米庙镇析出,划入骑岭乡。米庙镇管辖米庙村、安庄村、白庄村、一五张村、双郭楼村、曹庄村、金沟村、东关庙村、东黄庄村、大刘庄村、石槽王村、许庄村、榆树陈村、王河盘村、潘庄村、于窑村、玉皇沟村、榆圪垱庙村、九间窑村、焦岭村、风庙村、枣树庙村22个村。
二、撤销骑岭乡,设立骑岭街道,将其所辖区域(含白马村)划入城区,实行城市管理体制。骑岭街道管辖北安庄村、王庄村、河坡村、田堂村、王堂村、安洼村、山王寨村、大张村、范集村、小陈村、雪窑村、东坡村、马庙村、黄庄村、白马村15个村。
三、撤销骑岭乡人民政府,成立骑岭街道办事处,为市政府派出机构,承担骑岭街道所辖区域行政管理职能,所涉机构名称标识及公章要及时更换。
四、米庙镇政府要积极配合骑岭街道办事处尽快完成交接,处理好遗留问题,确保社会稳定。
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及时做好行政区域调整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变更,配合市民政局在6个月内完成骑岭街道和米庙镇的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工作,并编制新的《汝州市地图》、《汝州市行政区划图》和《汝州市城区图》。
六、其他相关部门要做好工作对接,确保涉及行政区划调整的街道和乡镇顺利开展工作。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