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系列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层基础,切实克服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固、安全监管不到位、安全责任不落实、防范措施不到位、隐患整治不彻底等突出问题,市煤监局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安全监管责任,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底线思维、责任担当意识,从本质上提升我市煤矿安全生产的保障能力,推动安全生产关口前移,有效预防和减少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实现全市煤矿生产安全平稳发展,已经市政府第51次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就2025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2025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不断深化煤矿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力统筹好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全链条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一体推进两办《意见》和我省实施意见、“硬措施”及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刚执行、硬落实,持续强化重大灾害综合治理、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着力提升煤矿安全生产基础水平,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加快推进煤矿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一、全面统筹好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
1.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实施清单式推进、台账化管理,对标对表逐一“过筛子”,“点对点”检视落实效果。全面扛稳扛牢安全生产政治责任,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切实守牢煤矿安全生产“基本盘”。
2.切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两个至上”、立足“两个根本”,统筹“两件大事”,牢固树立“始终把煤矿安全发展摆在高于一切、先于一切、重于一切的位置,当安全与生产、效益产生矛盾时,坚决做到产量可以降、利润可以减、矿井可以停”的安全理念(简称“三个一切、三个可以”安全理念)。研究制定“三个一切、三个可以”安全理念宣贯落实活动方案,推动煤矿企业切实摆正、摆好、摆高安全的位置,真正处理好当前经济效益与长远安全发展的关系,做到将“三个一切、三个可以”安全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3.强化政治能力建设。坚持党建引领,大力推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推动煤炭系统干部职工准确把握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要求、扛牢推动煤矿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的政治责任、忠诚践行实现煤矿企业安全发展的政治使命,以提升政治能力为着力点,打造煤矿安全生产坚固“堡垒”。
二、扣紧扣牢安全生产责任链条
4.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不断推动煤矿企业和煤矿激活抓安全的内生动力,持续健全完善安全责任体系,确保责任链条环环扣牢、严丝合缝。从煤矿上级公司、煤矿到基层一线,全面压实各级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这3条线上人员的安全责任,推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落细。狠抓煤矿矿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严格执行《河南省煤矿矿长安全生产考核记分办法》,切实推动“关键少数”履职尽责。对煤矿上级公司履职尽责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5.履行属地监管部门监管责任。常态化分析研判辖区煤矿存在的重大风险和突出问题,结合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把责任落实到各个环节、各个岗位、每个人员,切实发挥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作用。持续加强煤矿安全监管能力建设,配齐配强专业技术人员,强化装备和经费保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煤矿安全监管干部队伍教育培训工作有关要求。加强日常监管,建立全周期的检查巡查工作机制,动态掌握煤矿安全生产真实情况,有力有效应对新问题、新风险,确保管得住、管得好、守得牢。
6.落实领导包保煤矿安全生产责任。按照《平顶山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市县级领导联系包保煤矿工作职责的通知》(平安防委〔2025〕9号)文件要求,及时更新调整市领导包矿制度,明确包保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开展监督检查,提醒包矿领导对照责任清单,定期深入煤矿一线督导检查,清楚掌握包保煤矿5个方面的现状、全面督促检查8个方面的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三、一体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重大措施硬落实
7.深入贯彻落实两办《意见》及河南省《实施意见》。逐项对标对表落实执行有关规定和措施,同时对前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切实做好年产能30万吨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工作,进一步强化督查督办,不断推动国家和我省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8.持续深化三年行动治本攻坚。对照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什么本、攻什么坚,结合实际调整更新年度治本攻坚重点任务清单,逐项推动解决落实。加大安全生产重点企业下属煤矿督导检查力度,督促企业深入查找深层次矛盾和突出问题,制定措施,推动解决。加强现场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回头看、回头验,确保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地见效。
9.扎实推进“硬措施”硬落实。持续深化“学铁规、明责任、硬落实、保安全”专项活动,督促煤矿企业对照任务清单全面自查自纠、复盘检验。加强国家“八条硬措施”和河南省煤矿领域“十二条硬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确保常态化、动态化落实到位。
10.加快推进煤矿智能化改造。推动煤矿企业和煤矿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建设目标,科学制定建设方案,坚持实用为主、适当超前、稳步推进。加大关键技术装备攻关力度,巩固拓展“小快灵”应用场景,充分发挥科技创新与示范带动作用。加大人才引育力度,提升煤矿智能化从业人员水平,加强智能化系统运维管理和常态化运行考核,不断提升运行质效。
11.全面做好煤矿领域安全生产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矿山安全生产领域改革的实施意见》,推进改革举措落地见效。
四、夯实煤矿安全生产基层基础
12.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年行动。持续加强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按照我省修订后的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实施细则,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标准化提升年行动方案,推动煤矿企业和煤矿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为牵引,建立完善各岗位、各工种的操作流程、操作标准,推进职工岗位流程作业标准化。抓实抓细现场安全管理,把动态达标落实到煤矿生产建设全过程,实现人人上标准岗、干标准活,真正做到“让标准成为习惯,让习惯符合标准”,确保一线职工思想要安全、行动保安全。
13.不断提升从业人员素质。通过抓规范、打基础、提质效,全面提高煤矿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素质能力。加强培训监督管理,规范培训内容,明确培训学时,强化培训教学质量控制。组织开展煤矿安全监管干部专项培训。提高企业自主培训实效,推动提升培训机构建设水平。加强专业人员配备,督促煤矿企业配齐配强“五职矿长”、“五科”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引导推动煤矿企业安监局局长“进班子”,煤矿总工程师“当常务”、安全副矿长双重管理。
14.扎实开展安全示范班组建设。推动开展全市煤矿安全示范班组创建工作,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鼓励推动创建一批各具特色的煤矿安全示范班组,并从中选树一批煤矿优秀班组长。强化宣传推广和示范带动,推动煤矿班组安全水平持续提升。
15.持续强化“一优三减”和入井人员管理。推动煤矿企业和煤矿持续优化生产系统,合理确定开采布局,不断提高装备水平,加大灾害超前治理力度,加快推动采掘接续紧张煤矿恢复正常,确保“减水平、减头面、减人员”工作取得成效。加强煤矿生产能力管理,严格执行限员管理规定,推进入井人员唯一性检测装置安装使用和一体式信息矿灯替代。
五、强化重大灾害综合治理
16.持续强化瓦斯、火灾、煤尘综合防治工作。制定印发全市煤矿瓦斯防治工作方案,持续推进瓦斯防治技术攻关,多措并举提升煤矿瓦斯治理效能。加强火灾综合防治,严禁违规动火作业,严格落实综合防尘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
17.不断加强煤矿水害防治。持续推广地面区域治理、随掘物探、随钻物探等先进技术。对底板承压水及小煤矿老空水防治,组织专家开展帮扶。强化汛期安全防范,严格落实暴雨洪水橙色、红色预警停产撤人制度,确保安全度汛。
18.加强顶板管理。督促煤矿进一步加强支护设计编制和落实,加强巷道施工质量管理,严防各类顶板事故。
19.深入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坚持“全面普查、周期实施、分区施策、常态补充”原则,推动煤矿企业全面查清3-5年内生产区、规划区各类隐蔽致灾因素。推动我市区域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以区域普查补充矿井自查,并做到动态管理。
六、提升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20.狠抓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不断强化安全风险研判和分级管控,抓实抓细石门揭煤、过构造带、动火、爆破、密闭启封、煤仓清理等关键环节全过程安全管理,制定重大风险管控清单,严格整改措施落实。不断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推动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落实,完善落实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跟踪督办、调查处理和举报奖励机制,全力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21.持续加强煤矿通风和机电运输管理。严格落实《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煤矿通风安全监管监察的指导意见》,对照八项30条规定和要求,逐项逐条推动落实,着力解决通风系统不可靠、设施不完善、措施不落实等问题。强化机电设备管理,严格设备设施检测检验。开展煤矿提升系统专项检查,消除提升系统设备管理和运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与突出问题,推动现场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督促煤矿企业加强机电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健全工作体系,确保机电设备安全可靠。
22.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管理。督促煤矿企业持续达到安全生产许可条件、完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手续,严格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条件核查,加强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持证管理,按照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要求开展安全生产许可证持证情况、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专项检查、煤矿安全培训专项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确保事中严格把关,事后监管到位。
23.进一步强化事故警示教育。深刻汲取省内外典型事故教训,督促煤矿定期组织开展针对性集中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开展针对性应急演练,坚持以案说法、以案警示、以案促改,营造安全工作齐抓共管良好氛围。完善落实事故复盘机制,深挖找准问题根源,组织举一反三排查整改,切实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
24.常态化开展打击瞒报事故。认真落实《矿山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细则》《打击和防范瞒报事故若干措施》,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加大打击力度,着力构建不敢瞒、瞒不住的长效机制。
25.鼓励科技创新和安全高效矿井创建。支持煤矿企业开展煤矿安全生产领域科技攻关,鼓励推广应用先进技术装备,推动先进科技与煤矿企业精准对接,大力实施煤仓安全改造,提升煤仓有关设备水平,不断强化科技支撑保障。督促安全高效矿井建设,充分发挥安全高效矿井示范带动作用,推动煤矿企业和煤矿安全、高效、绿色发展。
七、提高安全监管执法效能
26.着力提升监管执法检查的精准性。认真落实年度监管检查执法计划,结合实际情况动态调整检查对象,实施差异化执法检查,确保去在关键时、打到要害处,确保及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强化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平顶山市应急管理局的三级联动,降低频次、提高质效。
27.坚持处理处罚与教育提升并重。建立轻微违法免罚、自查自报不罚、重大违法必罚、举报核实和重复违法重罚的执法工作机制,严防以罚代管、一罚了之。
28.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灵活采取“四不两直”、突击夜查、杀“回马枪”等检查方式,将“打非治违”贯穿检查执法全过程。综合运用通报曝光、追责问责、“一案双查”、行刑衔接等处理手段,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
29.不断强化执法检查监督。按照前有执法、后有监督、执纪跟进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监督力度,对执法检查浮于表面、流于形式的,严肃约谈问责,以“刀刃向内”的决心,着力解决监管执法“宽松虚软”问题。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