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汝州市2024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推广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2024年4月2日
汝州市2024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
推广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市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工作,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豫财农水〔2023〕10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和重要农产品安全供给,提高思想站位,充分认识开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的重要意义,全面提升大豆玉米供给水平,推动大豆玉米兼容协调发展。
二、种植模式
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3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的技术指导意见》(豫农文〔2023〕78号)要求,我市采取的种植模式为大豆4—6行,玉米2—4行,推荐4:2、4:4、6:4三种模式。
三、补助标准
(一)目标任务。2024年我市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任务为1.7万亩,根据具体情况可适当增加面积。
(二)补助对象和标准。对自愿承担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任务的新型经营主体,在大豆4—6行、玉米2—4行种植模式的前提下,根据实际种植的耕地面积,按照每亩不高于200元(中央资金150元/亩,省级资金50元/亩,合计200元/亩)的标准给予物化补助,物化补助以复合肥为主。此外,在政策规定的范围内,所有补助政策尽可能向大豆玉米复合种植倾斜。
四、实施程序
(一)分解种植任务。根据我市承担的任务,已将2024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任务下达到各乡镇街道。各乡镇街道要尽快确定区域,充分发挥新型经营主体示范带动作用,将任务下达到区域所在的行政村或新型经营主体,鼓励整村、整组承担任务。
(二)签订种植协议。通过查验土地流转或托管合同、实地查验等方式,同有意向种植的新型经营主体签订种植协议,市农业农村局与乡镇街道或新型经营主体、乡镇街道与村、村与承担任务的种植户分别签订种植协议,明确相关权利、责任和义务,切实抓好落实。
(三)公示兑现补助。作物播种后,各乡镇街道要建立种植主体台账,准确登记主体名称、种植面积、种植模式、地块位置等信息,填写种植清册,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市农业农村局对种植面积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总户数的10%。抽查合格后,由各乡镇街道和农业农村局进行二次公示,根据目标任务和实际种植面积清册,将补助实物发放至承担任务的主体及种植户。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农业副市长任组长,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局长任副组长,项目所涉及乡镇街道主管农业副职为成员,统筹领导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市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和实施工作,抓好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工作的安排和落实,做好生产管理和指导,确保种植面积落实和产量增加。市财政局重点抓好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加强监督,追踪问效,确保专款专用。相关乡镇街道重点做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保证信息准确无误。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相互配合,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三)加强技术服务。市农业农村局成立技术指导组,制定技术意见,开展技术培训,指导承担工作任务的种植户掌握技术要领。建立技术人员包乡包村包户责任制,通过技术培训、现场观摩、座谈交流、发放技术宣传页等形式,推广优质品种,普及配套先进栽培技术。
(四)加强督促指导。要切实加强对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工作的管理,做好文件资料的存档工作,并严格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一经发现挤占、截留、挪用、套取补助资金情况,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五)做好总结宣传。各乡镇街道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轮作的重要意义和有关要求,并通过现场观摩、经验交流、典型示范等方式,宣传轮作的积极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1.汝州市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任务分配表.docx
2.汝州市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推广工作领导小组.docx
3.汝州市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推广工作技术指导组件.docx
4.汝州市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任务乡镇(街道)信息填报表.docx
5.汝州市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任务主体信息填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