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汝州市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规模化整合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4月12日
汝州市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规模化
整合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平顶山市燃气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和关于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规模化整合工作要求,有序推动我市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规模化整合工作,全面提升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为充分发挥我市燃气企业规模化、专业化、效率化运营,提升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水平,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规模化整合工作,形成“2家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多座充装站、瓶装供应站”的“2+N”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格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到2024年10月底,基本完成规模化整合工作。
二、整合范围
全市范围内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
三、实施步骤
(一)组织动员阶段(4月底前)
进一步规范城镇燃气行业经营秩序,加强液化石油气企业整合的政策解读、宣传引导工作,动员各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做好整合前准备工作。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局,小屯镇、纸坊镇、煤山街道、钟楼街道、临汝镇、庙下镇、蟒川镇、寄料镇、陵头镇、洗耳河街道
(二)实施整合阶段(5月底前)
在市场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综合考虑瓶装液化气企业经营规模、实力、品牌、局域布局等因素,按照统筹谋划、因地制宜原则,合理确定2家企业为瓶装液化气石油气总公司,8家企业为子公司,按照省、平顶山市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规模化整合工作要求,经市燃气专班领导小组审核后上报平顶山市城管局审批。同时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完成组织架构调整、管理层任命等工作。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规划局、应急管理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局,小屯镇、纸坊镇、煤山街道、钟楼街道、临汝镇、庙下镇、蟒川镇、寄料镇、陵头镇、洗耳河街道
(三)检查验收阶段(7月底前)
市燃气专班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对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整合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进一步规范我市瓶装液化气市场经营秩序。
责任单位:市燃气专班各成员单位,小屯镇、纸坊镇、煤山街道、钟楼街道、临汝镇、庙下镇、蟒川镇、寄料镇、陵头镇、洗耳河街道
(四)常态化巩固提升阶段(长期保持)
常态化建立巩固提升长效机制,落实部门监督、属地管理、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提升瓶装液化气供应保障、安全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市燃气专班各成员单位,小屯镇、纸坊镇、煤山街道、钟楼街道、临汝镇、庙下镇、蟒川镇、寄料镇、陵头镇、洗耳河街道
四、整合原则
(一)坚持安全优先。通过规模化整合,消除非法售(倒)气、充装、倒卖、运输及使用无备案登记的“黑气瓶”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健全液化石油气配送、安检体系,提高用户用气的安全性、便利性,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
(二)坚持依法合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河南省城镇燃气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开展规模化整合工作。对于达不到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规定的,需按要求完成整改后方可参与规模化整合。
(三)坚持市场化运作。通过企业积极协商,采取兼并、重组等方式,进行规模化整合,着力淘汰一批规模小、实力弱、安全管理能力差的企业,培育一批信誉好、实力强、经营规范、安全管理水平高的企业,通过示范带动,建立“运输配送统一、安检标准统一、企业管理统一”的规模化、专业化经营模式。
五、职责分工
市燃气专班:编制汝州市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规模化整合和验收方案,组织整合期间各部门协调工作,组织液化气企业整合后的验收工作。
相关乡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职责,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工作,走访了解各液化气企业经营和液化石油气市场需求,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全面掌握企业经营充装情况、气瓶数量、运输车辆和配送人员等基本情况。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针对整合中可能出现的突发性事件,提前编制预案,备足应急能力,确保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正常供应。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现有企业整合前后的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责燃气工程建设中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监管,负责建立和完善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
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整合后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主体登记注册,负责压力容器、钢瓶等特种设备的审批登记。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做好整合规划建设项目的规划许可协调与整合相关的规划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压力容器、钢瓶的监督管理工作,并依法监管;负责液化石油气价格行为监督检查。
市司法局:提供液化气企业改革中的法律支持和合同审查。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瓶装液化石油气改革过程中燃气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打击燃气企业的虚增、虚构资产、恐吓威胁工作人员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并负责液化气改革过程中燃气运输安全综合监管工作。
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燃气企业的消防安全设施建设验收及监管工作。
各液化气企业:充分发挥改革主体作用,平稳做好各项移交工作,落实整合过程中的安全生产,保证生产秩序平稳。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燃气专班统筹负责整合期间政策解读、责任落实,建立周调度、会商研判工作机制。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按照市燃气专班分工要求统筹推动瓶装液化石油气整合工作顺利实施。
(二)加强政策支持。针对整合工程中涉及企业改造的审批环节,开辟绿色通道,提高工作效率。对已停止经营的,主动协助办理注销手续。整合中淘汰的液化石油气企业充装站,可引导其转改为供应(配送)站参与重组。对新增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严格按照现行规范标准申办,严格市场准入,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方可经营。
(三)加强过程管理。建立风险防控及纠错机制,严防整合工作中以权谋私,妨碍公平竞争,有效防范应对因整合出现的群众上访和安全生产事故,确保用气安全和社会稳定。
(四)加强企业监管。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督促液化气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利用信息化技术,加强企业运营全过程监管,建立健全用户信息档案,强化配送人员教育培训,明确入户安检职责,严格执行“送气即安检”要求,对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未对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等违法违规行为严管重罚,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倒逼液化气企业自觉规范经营行为。
(五)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微信公众号、报纸、广播等媒介,积极宣传规模化整合对提升企业效益和安全管理水平的意义,调动企业参与规模化整合的积极性,确保整合工作平稳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