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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依据
1.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18〕8号);
2.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20〕14号)。
二、适用对象
大中专学生 (含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及在校生,以及毕业5年的留学回国人员)、退役军人、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创办的实体,入驻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
三、政策标准
创办的实体在创业孵化基地发生的物管、卫生、房租、水电等费用,3年内给予不超过当月实际费用50%的运营补贴,年补贴最高限额1万元。
四、申请材料
1. 创业运营补贴申请表;
2. 创业者身份证复印件;
3. 创业者符合相应身份的证明材料;
4. 工商营业执照;
5. 与创业孵化基地签订的入驻协议;
6. 实际发生的物管、卫生、房租、水电等费用凭据。
五、办理流程
1. 申请。申请人向入驻创业孵化基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可由创业孵化基地汇总后统一代为申请)。
2. 受理审核。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创业运营补贴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 公示认定。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由县 (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享受补贴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4. 资金拨付。经过公示无异议后,将审核材料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创业实体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六、办理时限:十五个工作日
七、结果送达:十五个工作日送达
八、办事时间:
夏季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冬季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
(一)办理机构:汝州市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中心经办机构
(二)办公地址:汝州市广成中路208号人社局后一楼西
十、咨询查询途径
咨询电话:0375-6882255